現代快報12月4日報道 如果不是不經意間發現了“裝修清單”和電視柜上的小圓孔,南京的劉先生可能至今都不知道,妻子在家中的臥室和客廳里都裝了攝像頭。
“說是為了防盜,可裝這個都沒跟我說一下,這不是在防我是什么?”昨天上午,劉先生和記者提起這事時,情緒非常激動。
[丈夫驚訝]
家中裝了兩只攝像頭
經過多年奮斗,年近不惑的劉先生夫婦去年在江寧百家湖附近購買了一套價值百萬的聯排別墅。房子靠近湖岸風景區,裝修持續了半年多,直到今年9月份,家具才陸續到位。由于工作重心仍在新街口,夫妻倆便把這套房子當作是“第二居所”,只在閑暇時來此度假,平日并不住。
劉先生說,自己工作比較繁忙,當初是由妻子一人負責瑣碎的裝修事宜。上個月底,他無意中在妻子的裝修材料袋里,摸到了一張介紹針孔攝像頭的說明材料,以為只是妻子拿回來的傳單。然而,劉先生怎么也沒有想到,最近他去別墅和朋友小聚時,居然在正對沙發的電視機柜上,發現了一個直徑1厘米左右的圓洞,他好奇地扒開來一看,發現了嵌在電視背景墻里的一只小針孔攝像頭。“家中竟有電子眼!”這可把劉先生嚇得不輕,他立刻在屋子里四處搜尋。終于,在主臥室柜子的一角,又找到了另一只針孔攝像頭。“臥室這個是裝在玩具熊肚子里的,正對著臥室的床。”
[妻子辯解]
攝像頭是用來防盜的
是誰在自己家里裝上攝像頭,目的何在?劉先生立刻和妻子取得了聯系。“我和她一說這事,她就支支吾吾的,我當時就猜到肯定是她私下里裝的。”劉先生很肯定地告訴記者,妻子裝的時候,并沒有和他說起過。
新裝修的房子里平時并沒有人住,也沒留多少貴重物品,為何要瞞著自己裝這兩個攝像頭?妻子堅稱攝像頭是裝來防盜的,劉先生則不這么認為:“如果是裝來防盜的,為什么不告訴我?而且還只在臥室和客廳沙發對面裝,這是什么意思?”當天,劉先生和妻子大吵了一架。
劉先生覺得,妻子是因為不信任他,“才裝上這玩意來監視自己”,而正是這一點,讓劉先生深感“受傷”。他甚至還沖動地按照材料袋里翻出來的攝像頭發票,找到了銷售攝像頭的新街口某電子城的攤主。他認為,攤主隨意銷售“針孔攝像頭”,是間接導致其隱私受侵犯的“元兇”。
記者昨天下午聯系上劉先生的妻子方女士,方女士表示,攝像頭確實是自己裝的。“因為平時別墅無人居住,為了防盜,才裝電子安防系統的。”方女士說,“裝那種全套的太麻煩了,就簡單地搞了兩個攝像頭。”當時裝修的雜事特別繁多,她也記不清到底有沒有和丈夫提過這事。對于丈夫認為自己是在監視他的想法,方女士堅持認為“這是一個誤會”,“我自己會和他好好解釋這個事情的。”
[律師觀點]
在家裝電子眼也會侵權
“即使是在自己家中裝監視設備,如果沒有對利害關系人進行告知,也肯定是侵犯了對方的隱私權。”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律師龔麗認為,和前段時間出現的“在家裝攝像頭監視保姆”類似,如果沒通知屋內人,就算在自己家里,也不能用攝像頭對準家人的生活空間。“隱私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況且從情理上講,如果只是出于防盜目的,也應和同住一屋的丈夫知會一聲。”
既然這樣做不合法,那么,眼下經常出現的通過種種偷拍手段或調查公司,獲取“捉奸”的照片和視頻,是否能夠作為證據來使用呢?龔麗律師表示,就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這個問題還處于爭議中。“一方面,證據來源的確侵犯了部分權利人的隱私,另一方面,不可否認這些偷拍證據的真實性。因此,法官在裁量的時候通常會采納證據事實作出判斷,但這并不表明這樣取證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