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記者 潘光銀)近日,劍河縣革東地區黃玉紅、周想初、陸祥成等25戶外來個體工商戶心情十分舒暢,因為他們在相關部門的鼎力協助下,從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那里如愿以償地退回了違規收取他們的各種費用37400元和違法扣押的價值7萬余元的建材、手機等物資。
據介紹,自2004年3月份以來,劍河質監局越權向革東地區個體工商戶變相強制收費及扣押物資等,嚴重影響了個體工商戶正常的經營活動和秩序。今年5月縣委、縣政府得知此情況后,立即派紀檢監察、物價等部門深入革東調查。同時,此事引起了黔東南州物價局的高度重視,并派員到劍河進行調查核實。經州、縣物價部門查實,劍河質監局從2004年3月至2006年4月期間,自定收費標準違法向百余名經營戶收費達33萬余元。6月12日,黔東南州物價局向劍河質監局發出通知,責令該部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將違規收費331636元向繳款者清退完畢,清退期限屆滿3日內將清退結果書面上報州物價部門審核。
目前,黃玉紅、周想初、陸祥成等25戶個體戶已拿到退還款項和物資,其他個體戶的清退工作還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