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重要火災信息報送工作,嚴肅紀律,端正機關和干部作風,黔東南州委、州政府專門下發督辦專報,在全州范圍內對劍河縣延誤續報南加鎮芳武村“10•7”火災事故緊急信息進行通報,以積極有力舉措狠抓重要火災信息報送中的不實不利現象和問題,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通報》中指出,2007年10月7日下午4時,黔東南劍河縣南加鎮芳武村發生一起火災。事故發生后,該縣依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的時限要求,按照南加鎮黨委、政府初步調查了解的火災損失情況,向州委、州政府作了緊急信息報送為燒毀房屋15棟,受災17戶72人,無人員傷亡。10月8日,經過進一步核實,核定此次火災實際燒毀房屋47棟,涉及52戶216人。火災事故發生后,劍河縣委、縣政府和南加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災民生產生活,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災民進行救災救濟,災民的生產、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但對火災報送的嚴肅性、政治性認識不足,對事故報送工作的嚴重后果缺乏充分和清醒認識,放松了工作要求,不注意細節問題,結果導致了南加鎮芳武村火災事故緊急信息延誤續報的重大失誤。
為此,經州委、州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對劍河縣委、縣政府進行通報批評。并作出相應處理:一是責成劍河縣紀委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嚴肅處理南加鎮未按規定續報災情信息的相關責任人。劍河縣紀委已分別給予南加鎮黨委、政府三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大過處分和行政記過處分。二是要求劍河縣委、縣政府向州委、州政府寫出書面檢查。三是督促劍河縣委、縣政府和南加鎮黨委、政府吸取深刻教訓,深挖思想根源,進一步提高對安全事故報送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確保緊急信息報送真實、準確、及時。
黔東南消防支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