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林契”是我國繼故宮博物院的清代文獻和安徽“徽州艾書”之后的第三大珍貴歷史文獻。記載著西南地區清水江流域數百年林業經濟社會史,由于時間久、均為民間保存等各種原因,面臨消亡。近日由中山大學人類社會學研究中心把這么珍貴文化遺產結集編著成《清水江文書》,由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該書分13冊,共收集了近5200件文書,貴州清水江地區保存了大量的地方文書,內容涉及林業生產、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是研究中國民間社會,特別是西南林業發展不可多得的資料。據有關學者統計,在貴州清水江流域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大約有30萬件各種文書收藏于民間,是一批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為研究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文化提供了豐富、可靠的第一手資料。
清水江是長江水系沅水上游的主要支流之一,自西向東貫穿今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多個市縣。隨著明代以來的大規模區域經濟開發,清水江流域經歷了以木材種植采運業興起為核心的經濟發展與社會歷史過程。以杉樹為主的各種林木的種植與采伐,成為清水江兩岸村落社會最為重要的生計活動,隨之而來的山場田土買賣、租佃所產生的復雜土地權屬關系,杉木種植采運的收益分成,以及地方社會在某些特殊歷史時期所經歷的重大事件等等,留下了大量契約文書及其他種類繁多、內容龐雜的民間文獻。清水江文書以清代以來的山林契約為主,也有族譜、訴訟詞稿、山場清冊、賬簿、官府文告、書信、宗教科儀書、唱本、謄抄碑文等。這次收入《清水江文書》第一輯的各種文書反映了時代變遷、經濟發展、社會演變等方方面面,是基于民間視覺的區域社會歷史過程的寫照,對研究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清水江文書多為山林契約,反映了該地區各個歷史時期的經濟關系和經濟發展情況。首先,清代中期開始愈來愈普遍地被使用并保留至今的契約文書,則是地權關系較為明晰的前提下人們借以確定各自利益和規范各自行為的反映。其次,契約文書的產生,具有與杉木種植及成材的周期緊密相關的突出特點,反映了山區家庭經濟的獨特經營方式。再次,以民間契約為主體的清水江文書,在某種程度上還表現出與清水江木材貿易動態發展過程相關聯的特征。無論是應付清水江木材市場動蕩或交易阻滯所帶來的可能后果,還是精心組織采運活動以有效擴展經濟實力,人們都依賴各種契字文約來規范各自的行為和調節相互的關系。
清水江文書還反映當地社會的發展情況。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存在著民間文書內容與性質方面的階段性差異,比如,下游木材市場權益爭奪所帶來的對經營山場林木盈虧的影響,直接地反映在某些人群或家族經濟社會勢力的興衰起落上;咸同兵燹時期,則更多地留下了應付社會動蕩和調節社會關系的文字記錄,而非山場山林經營活動的契字文約。而這些也正是我們可以通過對民間文獻的讀解,來把握區域社會脈動的關鍵所在。我們透過這些民間文書,了解地方社會生活,進而理解和解釋所謂“地方性知識”的一些重要門徑。從中也可知道,在解決糾紛的處理中,契約文書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吳育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