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陳沛亮)12日黎爐公路232公里+350米雷山桃子寨獨家村巴拉河發生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事故發生后,引起了省公安廳、黔東南州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視,有關領導分別作了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妥善處理善后事宜。黔東南州公安局6月13日召開緊急電話會議,決定對全州公安機關警務車輛及警務車輛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以消除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隱患現。
現已查明:在“6•12”特大交通事故中,犯罪嫌疑人姜友生(男,30歲,雷山縣大塘鄉人)及其56歲的父親姜啟學、妻子文乃條、5歲的兒子姜小成以及民警家屬李德艷喪身,其中,姜小成在事故發生后失蹤,當日下午5時許在事發處下游50米左右處找到。另外還有5名民警和1名小學教師在事故中受傷,傷者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傷勢較重的已脫離危險。此前,姜友生涉嫌放火被公安機關抓獲,事發的當天早上5時45分,雷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楊永超駕駛貴H0439警號金杯警車帶4名民警押送姜友生到貴陽作精神鑒定,至事發處時肇事
在6月13日黔東南州公安局召開緊急電話會議中,局長溫貴欽認為這起特大交通事故反映了黔東南州公安機關在內部教育和管理上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暴露了部分民警交通安全意識和執法意識淡薄,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執法程序缺乏高度警惕和應有的知識。為此,黔東南州公安局要求凡駕駛警用車輛必須帶警官證、駕駛證、行車證、交通知識考試合格證、準駕證;駕駛警字號牌車要著警服。嚴禁單位或者個人將警用車輛交(借)給非警務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后果,依法追究借車人責任;不準將車輛配給個人作交通工具,不準乘載與執行公務無關的人員;警務車輛非工作時集中統一停放管理。
黔東南州公安局還決定在全州公安機關范圍內對警務車輛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公安民警的駕駛技能進行一次全面的考評,對駕駛技術達不到要求的一律暫停駕駛車輛,并重新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路,凡不適合駕駛車輛的民警,將取消駕駛資格。此外,還將嚴格“公安機關責任倒查制度”,今后出現類似特大交通事故,將按照責任倒查制度追究領導責任和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