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一銀行消防設施不符標準 被處罰款5000元
近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山縣支行辦公樓消防設施不符合標準被雷山縣消防大隊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雷山大隊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對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山縣支行辦公樓消防設施不符合標準。消防監督人員當場填寫了《監督檢查記錄》,并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向銀行法定代表人進行說服教育。雷山大隊根據法律程序針對此案進行了集體討論,一致認為該起行政處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該企業作為人員密集場所,又是金融重地,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為此,大隊為嚴懲消防違法行為,嚴肅法紀,按照法定程序,在收集了該銀行違法相關證據和當事人的詢問筆錄后,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依法要求該銀行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案件查處過程中,大隊執法人員根據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使該銀行法定代表人和相關人員進一步意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防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目前,該銀行已如數上繳罰款,并表示要樹立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為構筑轄區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做好本職工作。(劉小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