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2名
根據省人事廳黔人發[2006]4號、州人事局州人發[2006]10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并報經州人事局批準,二○○七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共232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見《榕江縣二○○七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勤人員]職位一覽表》)。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專業技術人員職位招聘對象為戶籍或生源系黔東南州的應、往屆中專以上畢業生、在職職工及其他人員(中專學歷報考者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2007屆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未就業畢業生、在黔東南州服務(含服務期滿)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志愿者戶籍不限。 2、工勤人員職位招聘對象為本縣戶籍的中專(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的各類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以上職稱者,原聘用在本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時間計算截至2007年6月30日)以上者,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的體檢合格標準。 5、報考教師職位的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要熟悉掌握駕駛技術,并具有相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執照(“C”照以上),連續從事駕駛工作3年以上(復員退伍軍人連續從事駕駛工作1年以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07年6月30日——7月5日。 (二)報名地點:榕江縣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三)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持本人畢業證(2007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同時持服務證書及服務地所在縣級以上團委證明、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持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同時持所需駕駛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屬放寬年齡條件者,需另持職稱證書或榕江縣人事局認可的相關證明報名。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身體條件待體檢階段進行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考務費共60元。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一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方能開考,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07年8月3日—5日,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發票到指定地點領取。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每科成績以百分制計。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位的,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公共科目考《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專業科目考招聘職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內容。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50%。公共科目參考書為紅旗出版社出版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專業科目不指定參考書。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以及交通法律法規、車輛保養、車輛操作應急措施。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職業道德》(參考書第二部分第二、三、四章)、《法律基礎知識》(參考書第四部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參考書第六部分)。《公共基礎知識》參考書為紅旗出版社的《公共基礎知識》,交通法律法規等考試參考資料由縣人事局在報名時提供。 筆試時間為2007年8月6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30——11:00 《專業知識》或《綜合知識》 下午14:30——16: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縣城所在地的普通高考定點學校;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人員按照各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限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縣人事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由縣人事局另行確定并通知面試考生。 專業技術人員職位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工勤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擬聘用工種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水平,即:實際駕駛操作(占面試總分的70%)、車輛簡單的故障排除(占面試總分的10%),儀表、口頭表達能力(占面試總分的20%)。 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縣人事局與聘用單位主管部門確定。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位的,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報考工勤人員職位的,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以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從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事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由縣人事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列為聘用對象;考核不合格的,從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列入考核對象。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三)發現有其他較嚴重疾病; (四)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違反勞動紀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五)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六)截止2007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考職位所需學歷證書的; (七)報考工勤人員職位者有重大駕駛責任事故的; (八)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縣人事局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州人事局,由州人事局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由縣人事局直接辦理其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事局備案。擬聘用的工勤人員,屬新參加工作的,由縣人事局直接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其人事代理手續;屬正式職工的,辦理其勞動關系轉移手續,同時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 七、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未盡事宜,請與榕江縣人事局聯系。 咨詢電話:0855—6622423 附:《2007年榕江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勤人員)職位一覽表》 榕江縣人事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榕江縣2007年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計劃表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