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校車 司機遭罰款拘留
近日,黎平縣查處一無證駕駛超載校車的司機,由于其嚴重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1000元的罰款和拘留10日的處罰。
12 月19日,黎平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堂文帶隊在水口鎮開展工作檢查時,對一輛運載兒童的“大風車雙語”幼兒園小型客車檢查發現駕車人未能提供駕駛證,隨即將該車予以扣留,并經網上查詢,駕車人吳某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劉堂文副局長要求水口派出所迅速將案件移送縣交警大隊,對違法駕駛人進行從重處理。經查明,吳某系黎平縣水口鎮人,12月19日9時30分,無證駕駛貴H86651號小型普通客車(水口鎮“大風車雙語”幼兒園接送車)在水安線0公里加200米處被當場查獲。
目前,該違法駕駛校車人員吳某已被黎平縣公安局給予罰款1000元并處行政拘留10日的嚴厲處罰。(唐光新 王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