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開“黑洞”:天柱遠口收費站無依據收費35萬
審計結果顯示:1994年至1995年10月,天柱縣遠口大橋收費站在核定的收費標準未批復之前,無依據收取車輛通行費35.68萬元。自建站起至2003年末,收取的通行費用于歸還貸款的比例不足20%,遠遠低于有關辦法規定的70%的比例。
貴州省審計廳廳長張如飛說,由于建設成本和經營支出控制不嚴,挪用通行費收入等原因,致使貴州省包括天柱縣遠口大橋收費站的5個收費站的還貸力度較低,達不到《貴州省貸款(集資)建公路收取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管理暫行辦法》中“收取的車輛通行費,用于償還貸款(集資)的比例不得低于70%”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