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嚴禁城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本港訊 (記者 姜秀波)近日,鎮遠縣再度激活“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令,嚴禁在城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據悉,早在2003年10月1日起,鎮遠縣已經開始實施《鎮遠縣城區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