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王華星 實習記者 李麗娟)近期,凱里市為加強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規范民爆物品管理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凱里市公安局重拳出擊,五項措施強化對民爆物品的監管。
據介紹,2009年2月9日下午6時許,凱里市萬潮鎮勞動橋村40多歲的村民李某的妻子到家門口的柴棚取煤,發現煤堆上放著一個禮品盒,上寫“李某某(指李某的兒子)親收,其他人別動”的字條。李某的妻子隨即通知李某,李趕來后拿起禮品盒打開,隨著一聲巨響,李某被炸得血肉橫飛,當場死亡,在旁的李妻被炸受傷。
事發后,凱里警方高度重視,針對民爆物品來源進行了調查并采取了五項措施民爆物品監管。
一是認真落實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各派出所與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單位逐一簽訂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
二是全面開展民爆物品安全隱患排查,摸清隱患底數。對涉民爆物品管理和使用單位、民爆物品倉庫及其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地毯式、全方位排查,摸清隱患底數。
三是實行檢查整改責任制。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誰發現、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隱患的監督整改責任落實到專人負責。
此外,還積極開展清查、收繳散失在民間的民爆物品專項行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