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號:王 莉——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
22號:王莉
王莉,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1994年進入州中院工作,曾在告申庭、行政庭擔任書記員、審判員。在16年的法官生涯里,她通過刻苦學習、認真鉆研,成為了一名精通法律知識,熟練掌握辦案技能的業務骨干。她把庭審調解與社會多層面調解相結合,調動各種積極因素,形成調解合力,講法理、談案例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用公心、耐心、熱心、細心促成案件調分解,提高了結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
2009到2010兩年里,王莉承辦一審、二審案件170余件,所辦案件無一超審限案件和錯案,無一涉訴上訪,無改判、發回重審案件。由于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現,她于2009年被黔東南中級人民法院評為“辦案能手”,2010年被評為“全省法院辦案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