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九運動大事記
1937年1月
20日
△上海各界救國聯合會請愿慰問代表團二十一人,正式具名備狀,向江蘇高等法院請愿,要求無條件釋放七領袖,并送慰問信和慰問品。
21日
△上海婦女界救國會組織婦孺慰勞團,由電影演員陳波兒、女音樂家安娥等率領,前后分四批前往綏遠慰勞抗戰軍隊
23日
△日本軍部要求對外實行更決斷的侵略政策,廣田內閣總辭職。日皇令宇垣一成組織新內閣。29日,宇垣因軍部強 ’硬反對,向日皇辭去組閣的任命。日皇又降命林鐵十郎組閣。5月2日,經過多次周折,林銑十郎組成內閣。31日,林銑內閣總辭職。6月1日近衛文?奉命組閣。4日,宣告成立。
×日
△旅美華僑三十余人,為營救救國會七領袖發表告海外同胞書,提出立即釋放沈、章等七先生;立刻對日抗戰等三點要求。簽名者達三百余人。
2月
5日
△ 《救國時報》載文,美國學界名流杜威、孟祿、愛因斯坦等人為營救七先生致電蔣介石等,對七先生之被捕“至感不安”、“嚴重關注”。
10日
△ 《中共中央給中國國民黨三中全會電》指出:如果國民黨接受“停止一切內戰,集中國力,一致對外”,“保障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釋放一切政治犯”等五項建議,我們愿作“在全國范圍內停止推翻國民政府之武裝暴動方針”,“ 工農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紅軍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與軍事委員會之指導”等四項保證,以利團結卸侮,共赴國難。
15日
△國民黨召開五屆三中全會,商討對共產黨和對日本的政策。宋慶齡、何香凝、馮玉祥等13人,在國民黨三中全會上提出恢復孫中山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21日,會議通過了實際上接受中國共產黨提議的決議案。
3月
7日
△世界和平會議在日內瓦舉行,中國代表陳柱天向各國代表呼吁援助救國會七領袖。該會主席當即擬就為釋放沈、章等七人的聲援書。交到會代表簽字。
4月
1日
△駐滬日艦七十余艘與陸戰隊今晨在滬東大搞演習;午前十時起,在江灣路和虹口公園一帶,舉行閱兵典禮,以此向我挑釁。
3日
△國民黨江蘇高等法院檢查官對沈、章等七人,以共犯《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提起公訴,《起訴書》在上海各大小報紙發表后,各界群情激憤,紛紛抗議。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發表了題為《為江蘇高等法院對沈、章諸先生提起公訴的答辯并告全國人民和全體會員》的文章。
12日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發表宣言。鄭重指出:“吾人對此愛國有罪之冤獄,不能不與全國人民一起堅決對”,“要求立即釋放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王造時、沙千里、史良等全體政治愛國犯”,“徹底修改《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等。
5月
3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毛澤東作了《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時期的任務》的報告,和《為爭取千百萬群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斗爭》的結論,提出了“鞏固和平”、“爭取民主”、“實現抗戰”的新任務。
6日
△ 《讀書與出版》雜志載稱:最近一月來,有好多書籍、雜志被查禁。書籍共有二十五種,如柳?的《救亡的基本知識》、章乃器的《國防總動員》、杜重遠的《獄中雜感》、紀念魯迅的《魯迅不死》、羅稷南譯的《高爾基論》、沈志遠的《蘇聯政治》以及《西安事變的真相》等;雜志共有四十一種。
27日
△天津《大公報》載上海文化界謝六逸、胡愈之、夏丐尊、歐陽予倩等百余人,聯名致書國民政府,要求恢復沈鈞儒等七人自由,并撤銷對陶行知等的通緝令。
×日
△中共中央在延安召開白區黨代表會議,會議由劉少奇等主持。會議清算了黨在白區工作中的“左”傾冒險主義、關門主義、宗派主義,總結了白區斗爭的經驗教訓,闡明了黨在白區斗爭的方針和策略。
×日
△黨中央派劉曉到滬負責地下黨的工作。
6月
7日
△沈、章七人送出《答辯狀》!洞疝q狀》簡述救國會成立的背景及其主張;闡明參加救國會的動機;并對《起訴書》列舉的十大“罪狀”,用大量事實逐一予以駁斥,論證這十大“罪狀”無一是可以成立的。22日,沈、章七人又向江蘇省高等法院提出《政治意見書――第二次答辯狀》,進一步駁斥了《起訴書》內所列的政治“罪狀”,論證了愛國無罪。
9日
△廣州七千余同學簽名提出愛國自由和七領袖應宣判無罪等要求。
△平津學生在服用國貨運動的數千人大示威中提出抗議,反對法庭對七領袖起訴和判罪;北方各界救國聯合會并推出代表,赴蘇州監審。
10日
△上海市民四千八百余人,為要求司法當局釋放沈鈞儒等七人并撤回公訴,聯名向江蘇高等法院遞送請愿書。
11日
△下午二時,江蘇高等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沈鈞儒等七人案。25日,又進行第二次審理。二次審訊中,沈等慷慨激昂,據理反駁,法庭成了宣傳抗日救國的講臺。
13日
△上海召開有五千人參加的市民抗議大會,當場通過宣判七領袖無罪,取銷《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肅清親日派,打倒日本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等決議。
16日
△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為督促政府領導救亡并釋放沈鈞儒七先生等發表第二次宣言,重申全國救國聯合會的抗日救國主張,提出“從速無條件地釋放沈鈞儒等七先生及其他一切的愛國犯”,“給予救國會公開合法的地位”等要求。
25日
△宋慶齡、何香凝、諸青來、彭文應、張定夫,江馥炎、張宗麟、潘大逵、胡愈之、王統照、張天翼、沈茲九、劉良模、胡子嬰、陳波兒、潘白山十六人,為營救七君子聯名具狀江蘇高等法院,文曰:“愛國無罪,則與沈鈞儒等同享自由。愛國有罪,則與沈鈞儒等同受處罰”。
26日
△宋慶齡、何香凝、胡愈之、胡子嬰、劉良模等十六人向上新海聞界發表書面談話,介紹發起“救國入獄運動”的動機、經過,以及今后的態度和希望,表明愿和七位先生一起為愛國而入獄。宋慶齡等還號召一切不愿做亡國奴的人們積極參加這一項運動,并發表《愛國入獄運動宣言》。
7月
2日
△作家何家槐、新波、梅雨等十三人,具狀江蘇高等法院投案,“愿為數國而與沈鈞儒等負聯帶責任”。
3日
△各界人士紛紛響應救國入獄運動,先后多批赴蘇州要求入獄。
5日
△宋慶齡抱病與諸青來、彭文應、汪馥炎、張天翼、潘大逵、胡愈之、張定夫、張宗麟、沈茲九,陳波兒、胡子嬰等人同乘火車赴蘇州高等法院,要求與沈、章等七先生“同獄”。在大家的責問下,檢察官不得不承認“救國會是以救國為目的的,當然無罪”。宋慶齡等人又到獄中探視了七先生,于當晚回滬。
7日
△宋慶齡致電國民政府林森、蔣介石、汪精衛等,對江蘇高等法院的無理態度表示憤慨,再次表明救國入獄的決心。
△日本侵略軍在北平蘆溝橋附近進行挑釁性軍事演習,并借口一士兵失蹤,要求進宛平城搜索,遭拒絕后,竟向中國駐軍發起進攻。當地駐軍第二十九軍吉星文團奮起抵抗。8日,中共中央和中國紅軍發出通電,指出華北危機,號召全民族抗戰。
15日
△中共中央向國民黨提出《中共中央為公布國共合作宣言》。17日,中共中央代表周恩來、秦邦憲、林伯渠與國民黨代表在廬山談判。周恩來等在途經上海時,找潘漢年和劉曉談話,對上海黨的工作作了具體指示。9月22日,國民黨由中央通訊社發表了我黨的《宣言》。9月23日,蔣介石發表了承認中共合法地位和兩黨合作的談話。至此,國共兩黨第二次合作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正式形成。
31日
△沈、章等七人勝利出獄。二百多人在烈日之下熱烈歡迎。沈鈞儒代表七人向各報記者發表談話:“鈞儒等今天步出獄門,見抗敵之呼聲,已普遍全國,衷心萬分愉快。當不變初旨,誓為國家民族求解放而奮斗”。8月1日,七人回上海,繼續從事抗日救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