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該如何對待“大義滅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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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3-5 10:10:54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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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大年初一,安徽碭山房產(chǎn)局長劉江輝被前妻和兒子舉報“貪污受賄、嫖娼”等行為,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一些評論在責問,為什么要等到小劉母子倆住進了局長辦公室、守了室內(nèi)3個保險柜整整8天時,有關部門才當眾打開“罪證”并立案偵查?但是劉妻和兒子的后悔也許更值得人們深思。劉妻張彥英稱:“我和他畢竟是近20年的夫妻,一起打拼,一起奮斗支撐了這個家。他曾經(jīng)對我也很好,只是后來當了局長,開始對我很壞的。但他只是砸東西,也沒有打過我。我不想他被搞得很慘,畢竟我和他曾經(jīng)有過夫妻情分,畢竟兒子以后還要健康地生活。我只是太惱恨他了。”小劉也表示,他現(xiàn)在有點后悔在網(wǎng)上發(fā)帖,引起了這樣大的反響,“畢竟是自己的父親,我現(xiàn)在有點后悔!”
由于家庭矛盾引發(fā)的類似“大義滅親”行為近些年可謂屢見不鮮,比如2006年山東一名女大學生王靜就曾經(jīng)公開舉報自己的父親包二奶,并且兩次赴中紀委要求組織上查處父親。像這一類家庭反目的事,可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別人奈何不得。但一旦真的查處,對于雙方的傷害都極其深重,當事人多半要后悔。
這就牽涉到法律如何對待“大義滅親”這個嚴肅話題。
專欄作家連岳曾經(jīng)在《作為底線的尊嚴》中提到發(fā)生在澳大利亞的一件事。近年來一直受聘于澳大利亞體育學院,并培養(yǎng)出奧運冠軍波波夫和克利姆的俄羅斯金牌教練圖雷斯基,由于被發(fā)現(xiàn)在家中非法窩藏興奮劑而接受法院傳訊。這個案件需要圖雷斯基夫人的證詞,而澳大利亞法律認為,如果證詞對婚姻關系造成傷害,則不予采信。因此,法庭宣布圖雷斯基無罪。
澳大利亞的這個法律與刑法學之父貝卡里亞的法律精神完全吻合。他反對基于背叛、出賣為基礎的證詞,即使這些證詞是確定無疑的,也不應當采信。他的理由是;背叛、出賣,是犯罪者都厭惡的品質(zhì),我們不能以罪犯鄙夷的品質(zhì)來對付罪犯,法律首要的是維護人類的尊嚴,而不是淪落成“合法”的犯罪。一些國家的法律更忠實于貝卡里亞的想法,它們甚至規(guī)定,如果一個人背叛自己的婚姻關系、家庭關系去舉證自己的親人,那么反而是—種犯罪行為;它們認為,沒有比這種背叛更傷害人類的尊嚴的了,它的社會危害性不言自明。
但是,中國的法律和法律實踐有所不同。比如,《刑法》第310條規(guī)定的窩藏、包庇罪,并沒有把親疏嚴格區(qū)分開來。這就意味著,法律可以強行要求一位髦耋之年的老嫗,在法庭上指證其有犯罪嫌疑的獨子,否則便要承擔窩藏、包庇罪的刑事責任。而在偵查案件過程中,親人中的互相揭發(fā)也被廣泛運用。比如,文強涉黑案的偵查審理中,其妻就是在得知丈夫生活作風糜爛之后,“大哭不止,一直罵文強是個畜生。然后她交代了文強的一些問題,還帶著我們?nèi)ネ隰~塘取出了贓款。”
中國儒家法系“親親相隱”的傳統(tǒng)價值理念在我國現(xiàn)行刑法的規(guī)定和司法實踐中銷聲匿跡了,卻在異域的法律園地內(nèi)生根、開花、結(jié)果。這是需要法律界和全社會深思的。(童大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