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死亡故事” 總有撲朔迷離
2月16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陳緒金突然死亡。警方先是稱其系上廁所時摔倒猝死,后醫院診斷死于心肌梗塞,尸檢報告又鑒定其死于多種慢性病導致的“心、肺等多器官系統功能衰竭”。而家屬懷疑他是被打死的。(2010年3月16日《南方都市報》)
從開始的“上廁所摔死”,到疑竇叢生的“心肌梗塞”,再到最終尸檢報告的模棱兩可,都讓這起再次發生在看守所里的死亡事件撲朔迷離。不過,盡管有諸多懸疑,但犯罪嫌疑人“眼眶、額頭、鼻梁、前胸有多處醒目的傷痕和血漬,頸部還有一片明顯淤青”以及“拉肚子把上衣拉濕”的回答,不消說死者家屬的不滿與憤怒,即使對于毫無干系的公眾來講,也有種智商被侮辱的嚴重受挫感。
這樣的“看守所故事”,已經不是一集兩集了。有網友曾經列舉發生在看守所的故事,足可以拍成一部連續劇,而且總是“未完待續”。從“躲貓貓”“喝涼水致殘”“噩夢死”“紙幣開鎖”“精神病發作”再到今年連續見諸媒體的“喝開水致死”“發狂死”,以及如今的“上廁所摔死”,每一集都不雷同,但絕對巧合。在近乎弱智式官方解釋的背后,那讓人一眼即能看穿的遮蔽,以及隨后真相浮出水面的結果,都證明了一個道理,“是黑的白不了”。
盡管都是“犯罪嫌疑人”,但他們都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如果常常就這樣不明不白死在看守所里,以至于讓看守所變成了讓人為之色變的“死亡營”,對于普通人來講,也該是一種多大的恐懼與可怕。盡管每次類似的事件發生后,也都有相關責任人被停職或處理,但如果不從根本上對相關制度進行規范、完善,這樣的“看守所故事”恐怕真的會成為一出又長又臭的連續劇。
要知道,我國現行的看守所制度將偵查權和羈押權合而為一,這雖然對打擊犯罪提供了方便,一定程度上節約了執法和司法成本,但也為公權力的濫用和行政不作為打開了方便之門。很多法學界人士也早就認識到這種不獨立的看守所制度帶來的弊端,并提出了看守所與公安機關分離的建議。在連續幾年的兩會上,也有相當多的代表和委員提出讓看守所脫離公安機關體系,交由相對獨立的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即“偵羈分離”。
按照這些學者和代表委員的設想,如果看守所交由司法部門管理,不僅能夠保護羈押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的中立和公正,還能夠對公安部門形成有效的監督,比如可以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受審時間,以及有效防止刑訊逼供等。
“看守所的故事”如此頻繁,在留給我們沉痛和不滿的同時,消弭掉的是公眾對公安機關和看守所的信任與支持,我們不能聽任“看守所的故事”續集不斷,版本多樣。只有從制度層面做出變革,讓看守所既能發揮其應有作用,又能避免其固有的弊端。只有這樣,才能讓一個個鮮活生命的付出不至于成為過眼云煙。
(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