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敗訴難抑心中憤怒 當事女子兩度尿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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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0-4-21 9:38:4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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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4月20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區(qū)域法院去年審理一宗工傷索償時,女申索人被判敗訴之余,更要向前雇主賠償。女工難抑憤怒,兩次出席復核聆訊時,先后在庭內向法官陸啟康及律師潑尿,陸更險中“頭獎”,頭發(fā)被濺濕。女工昨承認兩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有害物品罪,還押候判。
無業(yè)被告黃春娣(55歲)承認去年12月7日在灣仔區(qū)域法院12樓46號法庭內向律師李雄生潑尿,及于同月21日在8樓25號法庭內向陸啟康重施故技,令二人受損害,精神受創(chuàng)或惱怒。
被告因工傷于2008年入稟向前雇主三喜大興食品索償,最終被判敗訴,并須向公司賠償。去年12月7日,案件聆訊完畢后,代表公司一方的律師李雄生收拾物品時,被告突拿出液體從5呎外位置潑向李,濺濕其衣服。法庭書記阻止并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尿液是其“產品”,因勃怒而出手。警方其后釋放她,等候化驗報告。
被告于兩周后再次出庭,聆訊完結后又拿出液體,潑向準備離庭的陸啟康,陸衣服和頭發(fā)“中招”,法庭書記遂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瓶中尿液同屬她的“產物”。化驗報告證實該兩瓶黃色液體,皆為尿液。
被告沒有案底,昨無代表律師,自稱“太嬲”而犯案,又指前雇主的代表律師“講假話,知法犯法”,法官又偏頗資方,令她敗訴。她邊說邊舉起雙手,向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展示傷勢。被告的一雙手掌纏上繃帶,一直包扎至前臂的前半部。錢姓法官稱只會關注本案性質非常嚴重,提醒被告不滿民事案件判決可以上訴,被告聞言稱“被駁回了,他們官官相衛(wèi)”。錢官索閱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心理及精神報告,下月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