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要求漲工資遭拒 砍傷老板搶走2萬元被捕
海峽都市報訊 要求老板漲工資,老板不答應。廈門一家豆花店的一名員工叫來3個朋友,將老板夫婦砍傷,還搶走2萬多元現金。
這名員工叫曹某,今年23歲,龍巖長汀縣人。2009年2月,他受聘于李某經營的廈門前埔不夜城某豆花店當廚師,每月工資850元,包吃住。他要求老板漲工資,卻沒有得到落實,決定找朋友教訓李某出氣。
2009年10月16日晚,曹某給朋友林某華(武平縣人)發短信,讓林某華幫忙教訓李某,林某華叫了老鄉吳某成、林某程和林斌某幫忙,還準備了4根半米長的鍍鋅管和1把九環刀。
2009年10月18日22時許,曹某和吳某成、林某程、林斌某、林某華帶上工具,來到了不夜城之后,找了個地方埋伏起來。23時許,當李某夫妻騎電動車經過廈門市前埔古興路和環湖里大道路口時,林某華等人拿著鍍鋅管、九環刀追打李某夫妻,砍傷李某的頭部及妻子許女士的腹部、腰部,搶走二人隨身攜帶的包2個(內有現金人民幣22000元)。得手后,曹某及林某華瓜分了這些錢。經鑒定,李某傷情為輕微傷;許女士傷情為輕傷(偏重型),傷殘等級為九級。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曹某、吳某成、林某程、林斌某相繼落網,林某華目前仍在逃。
思明法院認為,曹某等4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搶劫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一審以搶劫罪判處曹某等4人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昨日,該判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