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孤兒院女童遭香港社工強奸 稱視對方為恩人
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年屆半百的香港社工涉大灑錢財利誘,讓云南孤兒院內的“干女兒”成為其性奴,該社工涉犯強奸案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續審。事主供稱被告代她付學費,又供應物質與金錢,縱然要與“干爹”不斷性交,仍視對方為恩人。
云南少女供稱,數個月前完成初中課程,現正在務農,憶述數年前與“干爹”被告李國華(49歲)發生逾十次性行為,被問及有沒有20次,少女回應“不知道,反正好多次”,其時她為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少女表示,被告每次在“仁愛兒童之家”逗留一星期,其中兩至三晚與少女一起睡。若是留在院舍內,二人只會在被告房間發生性行為。少女憶述,有一次她在被告房內玩計算機,被告梳洗后入房鎖門,讓少女別回房,“陪我一起睡”,更強行關掉計算機。少女言聽計從,當晚便與被告性交。
少女指出,被告多使用避孕套,每次性交后都給她金錢,“只要我想要,他何時都會給”,直言被告供書教學,又贈予mp3機、銀行卡、手機等貴重物品,“我不知道(是什么關系),當他恩人,叫他干爹”。
少女指,孤兒院只得被告房間內有一臺計算機,她持有鑰匙,不時入房使用,數度與被告在港滇兩地“裸聊”;被告會計算機鏡頭前讓她脫衣讓他欣賞,被告也自脫衣裳。案件今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