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撿到有隱私照片手機后勒索機主被刑拘
揚子晚報訊 撿到別人的手機,不但不歸還,還利用手機內的隱私照片敲詐失主,失主被迫花1500元“贖回”手機,誰知,貪心不足的他,又向失主提出須再花5萬元“買回”隱私照片的要求,后被警方抓獲。昨天,泰興河失鎮男子何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依法刑拘。
去年12月的一天,家住泰興河失鎮的李先生,在當地一家浴室洗澡后回家發現,隨身攜帶的手機不見了蹤影。就在他努力回憶手機是否丟失在浴室、準備致電自己的手機時,家中的固定電話響了起來。電話是其妻妹打來的,妻妹稱他的手機被一位“好心人”撿到了,如果要索回手機可直接撥打自己的手機與“好心人”聯系。原來,拾到他手機的“好心人”,在其手機的電話號碼簿內調出了其妻妹的號碼,并與其妻妹取得了聯系。李先生暗自慶幸自己運氣好,碰到了活雷鋒,趕忙與“好心人”聯系。
“不錯,你的手機是在我這兒,但我不能馬上給你,因為你手機里面有幾張非常有意思的照片,你要放點血把它買回去”,讓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撥通電話后,對方對他提出了意外的要求。李先生這才想起,前不久出于好奇,他自拍了4張隱私照片,并存在手機里。誰知,隱私照片現在倒成了對方要挾他的砝碼。就在李先生遲疑時,對方又語氣強硬地說:“你如果不愿意給錢,膽敢報警或者有其他想法,我就把你這幾張照片發到網上,我相信會有不少人感興趣的,你也會一夜成名的。”被驚出一身冷汗的李先生,隨即“繳械投降”:“那請你開價吧。”“1500元。”雙方約定地點見了面,李先生遞給對方1500元,“買回”了自己的手機。李先生回家后想想“憋屈”,遂到當地河失派出所報警。然而,由于對方和李先生聯系時所用的手機,就是李先生本人的,其身份一時很難鎖定,案子被暫時擱置了下來。
誰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月4日,李先生的手機再次響起,電話里傳來熟悉的聲音,原來對方就是10多天前拾到他手機、又逼他花1500元“贖回”的那位“好心人”。“你只花1500元就買回了有精彩照片的手機,感覺太便宜你了,我后悔了”,對方開口道。“那你要怎么樣?”“對不起,上次你拿回手機前,我已經將你的照片復制了一份,你要想拿回復制照片必須再給5萬元。”
為穩住對方,李先生在電話里假意和對方討價還價,最后雙方約定4000元“成交”,還預約了見面地點。掛斷電話后,李先生隨即報警。當天,民警事先在雙方見面地點設伏,在“好心人”與李先生見面交換錢和照片時,將“好心人”抓獲。據“好心人”交代,他姓何,是泰興黃橋人,當天他在浴室撿到了李先生手機,發現其中隱私照片后,順手復制了一份,此后還動起來歪主意。第一次成功“敲得”1500元后,他后悔當初開價太低,便有了獅子大開口向李先生索要5萬的“第二次”。昨天,何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依法刑拘。
泰興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信息,特別是涉及個人生活隱私的圖片、視頻等,輕易不要將重要或隱私信息存放在手機、U盤或計算機上,以防丟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陸裕順 錢圣權 王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