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視頻侵權呈蔓延之勢 法規細則缺失致維權難
據法制日報 近年來,隨著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手機視頻用戶激增。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中國手機媒體研究報告》顯示,在手機視頻用戶關注的內容中,電影內容位居第一,比例達到了33.1%。
但是,高速發展背后的隱患亦在暗流涌動。近日,視頻網站樂視網正打算就一些未經授權的手機視頻資源起訴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樂視網的法務總監劉曉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目前存在不少手機視頻侵權的現象,希望能通過法律手段對這一新型侵權現象予以懲戒規范。
“蘋果”被指手機視頻侵權
劉曉慶告訴《法制日報》記者,2008年9月12日,電影《畫皮》獲得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公映許可。同年,樂視網獲得了該影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維權權利等權利,期限為5年。
“也就是說,從2008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29日,樂視網是影片《畫皮》在中國大陸地區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獨家、排他專有權利人,并有權利對IPTV、數字電視及互聯網提供點播、直播等侵權行為提出訴訟并要求賠償!眲詰c說,2011年2月,樂視網發現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網站所經營的“App store”在線商城通過網絡、IPOD手持終端產品、iTunes系統軟件等相關設置向IPOD手持終端產品用戶提供影片《畫皮》的收費點播、下載服務,每點播該影片一次收費0.99美元!暗沁@樣的傳播并未取得樂視網的許可,未支付相應的費用,涉嫌非法使用并且牟取利益”。
對于劉曉慶的說法,《法制日報》記者隨后撥打“蘋果”官網提供的技術支持部門電話,技術人員告訴記者,目前“App store”提供的視頻都是經過授權的資源,點播下載影片都需要付費,這些費用主要是用來支付版權費。用戶需要注冊才能下載,可通過兩種模式注冊,一種是免費賬號,一種是收費賬號。如果想下付費的程序和視頻,就必須要注冊收費賬號,在中國可以選擇各個銀行的信用卡,但是一定要問清該信用卡是否可以用美元支付。
對此,北京知識產權律師陳建彬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手機軟件本身具有“實質性的非侵權用途”,其作為技術本身是中立的,關鍵是否將本為中立性質的技術進行了非中立的使用,存在幫助、教唆、引誘行為。
“這主要取決于手機軟件網絡運營商是否實際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手機軟件應用于侵權的具體情形及手機軟件網絡運營商是否有監督管理的義務與能力,還與手機軟件網絡運營商是否因此獲利有關!标惤ū蛘f。
手機視頻侵權呈蔓延之勢
據劉曉慶介紹,除了蘋果公司,樂視網還發現“91手機助手(iPhone)——熊貓影音”在未經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向公眾提供下載服務,傳播《宮鎖心玉》、《借槍》、《風語》等幾十部樂視網享有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影視作品。此外,還有“華語影院”在未經樂視網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向公眾提供下載及在線點播服務,傳播《宮鎖心玉》、《借槍》、《風語》等幾十部樂視網享有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影視作品。
然而,《法制日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提供下載服務的運營商而言,手機視頻的版權意識尚未成為考慮因素。
北京市一家提供手機視頻下載綜合網站的技術人員高先生對《法制日報》記者說,他們已經意識到視頻資源存在版權問題,但是因為目前尚未出現因手機視頻引起的版權糾紛,所以大家一般都不會注意此類問題。
“目前,在互聯網新技術環境下,影視作品版權方在手機等新媒體上的版權損失難以估算,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正版的影視作品市場形成極大的沖擊。如果影視作品版權方投入巨大人力、財力進行創作卻獲益很少,必然會挫傷影視作品創作方投資創作新作品的積極性,這對影視作品版權方、手機軟件運營商、手機用戶3方的長遠利益是不利的。”陳建彬說。
成本高維權難相應法規細則缺失
盡管手機視頻侵權的影響較廣,而且相關利益方已經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問題,但業內人士認為,與傳統的網絡維權相比,對手機視頻侵權的維權更加困難。
“雖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版權擁有者的合法權利不應當受到侵害,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版權擁有者要花費大量的財力買很多的手機機型,因為每個手機的合作商都不一樣,就像蘋果會和91助手合作,但是HTC又會和其他的廠商合作,因此要想徹查到底還有哪些手機和客戶端涉嫌侵權,版權擁有者就要多查,而且取證、舉證耗費的時間也很長,還要在公證處進行公證,維權成本很大。”劉曉慶對《法制日報》記者說,目前,對于手機侵權問題,法律上還沒有做具體的規定,只是對網絡侵權有一個統一的規定,但并沒細化到是電腦還是手機的網絡。對于手機視頻侵權來說,還是空白。
公開資料顯示,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明知用戶直接侵權而不采取措施,或在著作權人提出侵權通知后仍不采取措施,則可能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但對于手機軟件網絡運營商是否實際知道或應當知道手機軟件用于侵權的具體情形,在個案中比較難以證明。”陳建彬分析說,由于目前“實質性非侵權標準”和“引誘侵權理論”均存在缺陷,所以應當制定一套判斷手機網絡運營商“間接責任”的新規則,使意圖引誘、幫助用戶對產品進行侵權性使用并從中盈利的手機網絡運營商承擔應有的責任。因為在直接侵權行為由大量手機用戶實施的情況下,追究手機網絡運營商“幫助侵權責任”實際上是版權擁有人獲得充分救濟的唯一途徑。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目前隨著手機技術的不斷發展,手機視頻等資源也應當遵守著作權法,當問題初露端倪的時候就應當依法追查,以建立起良性的手機版權生態環境促進版權的規范。
本報記者任雪
本報實習生趙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