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春游時溺亡 父親為討說法抬尸上學校(圖)

黃留生。本報記者 楊觀 實習生 周妍麗 攝
原本在一個月后,還差4個月就滿18歲的黃卉嬪將從職校畢業。身為班里文藝委員的她和其他班委組織了一次“畢業旅行”——4月23日到撫仙湖野炊春游。不料,這次精心策劃的畢業旅行,竟成了她人生的終結。
25日中午,因為12萬的補償要求得不到答復,黃卉嬪的父親黃留生將女兒的尸體用小推車拉到了學校門口,“既然娃娃入不了土,那就送她上學。”
5人落水,1人遇難
在黃家,黃留生拉住記者,拿出他那外殼已被嚴重磨損的山寨機,給記者看他一個朋友拍攝的、打撈黃卉嬪尸體現場的視頻——腿部有殘疾的黃留生狂奔向拖著女兒尸體的船,嚎啕大哭。
4月22日下午,女兒放學回家后跟黃留生說明天春游,每人交20元錢。黃留生給了她100元:“快畢業了好好玩,錢不夠爸爸再給你。”第二天下午5時許,黃留生接到女兒同學的電話,說女兒落水了。
據一同春游的學生秦方(化名)介紹,當時她正在岸邊打電話,聽到班主任楊老師大聲提醒:不會水的同學不要上船。可仍然上船了5名學生,其中只有1名男生會游泳。秦方看到船明顯在搖晃,她大聲提醒船上的同學,但是為時已晚——船已經開始下沉了。班主任楊老師立即脫衣下水救人,當時一條漁船正在捕魚,也立馬投入到救援工作中,船上的三個大人也參與了救援。
黃留生對此十分不解:“至少5個人參與救人,可為什么其他4個學生都獲救了,唯獨俺娃被淹死了?”對此秦方說,自己當時只看見救援人員將落水學生一一拉到漁船上。“可能黃卉嬪一直拉著船,沒注意到船是在一直下沉的。等到其他人都被救上來時,大家才發現少了她。”
只是想早點解決問題
下午6時,公安部門來到了事發地,黃卉嬪就讀的江川縣職業中學校領導也趕到了現場,但打撈隊當天并未將尸體成功打撈上來。黃留生說打撈隊存在議價行為,耽誤了時間。江川縣職業中學的副校長湯春友表示,當時確實是請的職業打撈隊,平時打撈一具尸體要收1萬塊錢,這次收了8600元,是學校墊付的。
次日上午11時許,打撈隊將黃卉嬪的尸體打撈上岸。鎮政府派人來慰問,并問黃家有什么要求。“我是殘疾人,家庭條件比較困難。希望政府能給我們10萬元撫恤金,外加2萬元喪葬費。”黃留生提出了12萬的補償要求。但一直沒有收到答復。
炎熱的天氣讓黃卉嬪的尸體很快產生了異味。25日中午,黃留生一氣之下將女兒的尸體用小推車拉到了學校門口,“既然娃娃入不了土,那就送她上學。”黃留生過激的行為受到了校方、政府相關部門的阻攔,他承認自己的行為有些偏激,但他向記者表示:不想鬧事,只是希望早點解決事情。他也沒真把女兒的尸體推入學校,只是放在校門口。
約10分鐘后,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的相關領導趕到江川縣職業中學,責成前衛鎮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此事。
補償協議中多了兩項
“調解委員會說最多出9萬,另外他們每個人也拿出200元作撫恤金。還說要是不同意,今晚就將娃的尸體拉到殯儀館里冷凍起來。”25日晚10時,黃留生與前衛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口頭協議,接受了90600元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準。當晚,他拿到了預支的3萬元。
26日早6時,黃卉嬪出殯下葬。上午,調解委員會拿著協議書讓黃留生簽字。書面協議中的90600元除了喪葬費、精神撫恤金外,又多出了兩項:死亡賠償和誤工費。黃留生拒絕簽字,說“昨天不是說好了只有喪葬費和精神撫恤金嗎,怎么又加了兩項?”在黃留生的要求下,新的協議書中寫上:“由江川縣職業中學出資90600元,給黃留生暫時解決黃卉嬪溺水身亡的善后事宜。黃留生需及時將女兒安葬。同時,此協議不劃分法律責任,黃留生可以保留上訴的權利。”
記者走訪了前衛鎮司法所調解委員會,辦公室一直鎖著。前衛鎮鎮委鎮政府辦公處,書記、鎮長均不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稱,書記鎮長都到縣里開會去了,什么時候回來不清楚。在鎮政府綜治維穩信訪辦,辦公室內三人稱不曉得有此事。
江川縣職業中學副校長湯春友表示,此次春游完全是學生個人行為,學校在這次事故中沒有任何責任,但是出于憐憫,依然墊付了打撈尸體的費用、以及給家屬的補償金。“可是,家屬的一些做法讓學校‘很受傷’。”
楊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