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搶劫女孩1元錢稱只為讓人看得起
重慶晚報訊 “我知道錯了,我還想繼續上學。”上月底,家住萬盛區的16歲少年小辰(化名)悔恨地說。他于3月的一天對16歲女孩小如(化名)實施搶劫未遂,在承辦檢察官的幫助下,當事雙方家長簽下和解協議,小辰被萬盛區檢方宣布微罪不訴。
今年3月22日晚8時50分左右,天下著小雨,小如像往常一樣從學校下晚自習后獨自回家。21時15分許,小如回到了家的樓下,因光線太暗,就停下來拿出手機照明。小如一低頭,發現身后有個人影,就回頭看了一眼,發現是個男孩跟在后面。
小如正準備繼續走時,那個男孩小聲地說了一句話,說的什么小如沒有聽清楚,以為是叫自己讓路,于是便側身并把雨傘拿開準備讓路。然而,男孩并沒有繼續向前,而是突然上前用左手從后面將小如的左肩按住,用右手從小如的右側把她的脖子抵住,并推到墻角。
掙扎過程中,小如似乎感覺到一個尖銳的、冷冰冰的東西抵住了自己的脖子。男孩低聲說道:“把你的錢拿出來。”
小如說:“我身上沒有錢。”
“我只要一塊錢。”男孩低吼。
小如心里非常害怕,“我身上真的沒有錢,不信你可以搜。”“我不搜,我只需要一些零錢。”男孩沒有動手。
這時,小如的手機震動了,小如心想可能是爸爸在給自己打電話,就機智地悄悄把接聽鍵按了。
“男孩還是在不斷地要錢,我就故意很大聲地回答他說我沒有錢,那男孩警告我說話聲音小點。”小如事后告訴檢察官。
“我爸爸在電話里可能聽到有叫聲,就出家門來找我。我看到二樓樓梯上有個人影,就用力把那個男的推開,并喊了一聲‘爸爸,救命!’爸爸聽到我的喊聲,就沖下來把那個男的按住了。”隨后,男孩被扭送到派出所。這名男孩就是小辰。
4月26日,萬盛區檢察院受理了警方移送的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走訪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小辰還是未成年人,作案動機只是覺得好耍,目的是想讓人瞧得起他,雖然實施了搶劫,但沒有取得財物,也沒有造成人身傷害,屬于未遂。此外,小辰長期由父親照顧,缺乏家庭的關愛。
“小辰在學習、生活上表現都很好,只是性格有點內向。現在因為搶劫的事被勸退在家由家長監護。如果他被判處刑罰,我們只有考慮將其開除。未成年人還有很強的可塑性,希望檢察機關能夠從輕處理。”校方有關人士向辦案檢察官表明了態度,愿意繼續接納小辰。
小如的父母則表示:“小辰的行為給女兒造成了傷害,此事之后,女兒不敢走夜路,晚上還經常被噩夢驚醒。但小辰畢竟還小,并積極賠償了醫藥費、精神撫慰金7000元,我們做父母的能夠理解對方父母的心情,原諒了他,希望檢察機關能從輕處理。”在承辦檢察官的見證下,當事雙方家長簽下了和解協議。
萬盛區檢察院認為,小辰的主觀惡性以及社會危害性不大,遂對其宣布微罪不訴,并對其實施幫教工作,讓其重返校園繼續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