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銀行員工跳樓身亡 死前曾得知將被辭退
南方日報訊(記者/潘玉蓉杜嘯天)日前,平安銀行深圳寶安支行一名客戶經理在家中墜樓身亡,警方初步確認為自殺。死者家屬認為段某自殺與工作壓力有直接關系,銀行方面則表示段某此前患有抑郁癥。昨日,銀行方面與死者家屬進行了一次協商,提出各種補償約29萬,但雙方未達成一致。
家屬+自殺前曾得知將被辭退
死者段某28歲,是平安銀行寶安支行的一名客戶經理。據家屬透露,死者在生前一直對家人說工作壓力非常大,考核任務很重,每天晚上睡不著。家人也為此經常做他的思想工作。5月10日,段某在母親的陪同下,去到深圳某家醫院,醫生診斷認為段某患有輕度的抑郁癥。
根據家屬回憶,5月13日,段某在銀行的一個例會上收到了發給他的一個“大紅包”,表示對他成績的肯定,但是隨后段某就被告知了自己要被辭退的消息。5月13日夜間11時,段某在家中墜樓身亡。
家人認為,段某自殺是因為“心理落差太大”所致,“銀行領導認為他的工作精神狀態不好”。“患上抑郁癥也是因為工作壓力大而引起的。”家人提出精神損失費等項目合計在150萬至200萬左右,但是平安銀行方面給出的解決方案合計不足30萬,離他們的心理預期很大。
銀行+高標準執行賠償但未達成一致
昨天,對于“段某是否因為被公司辭退而跳樓”這個問題,平安銀行相關負責人沒有給記者回復。
平安集團人士向記者表示,該員工之前出現過精神抑郁的情況,并于自殺前曾經休假一段時間,在該員工休假結束回公司上班沒幾天后,就出現了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對于與家屬協商支付20多萬元的事情,平安方面認為這筆資金不應該叫補償,而是補助。它包括給予該員工家屬的慰問金,以及該員工以前在公司期間積累的一些福利。
昨天晚上6點半鐘,平安集團向記者發來一封電子郵件,對段某跳樓事件進行說明。郵件中表示,19日下午,平安銀行總行有關負責人與幾日前晚上從自身住所墜樓身亡的段姓員工的父母等家屬進一步溝通,平安銀行按照深圳市相關政策規定,屬于單位應承擔的法定補償范圍的相關喪葬、補助標準,平安銀行均以最高標準執行。此外,考慮到其父母年邁,家在農村,生活有一定的困難,為幫助家屬減輕生活的負擔,平安銀行還給予25萬元的援助慰問金,幫助解決其家庭的實際困難。由于家屬對金額有不同意見,雙方沒有達成一致。
律師+抑郁癥難鑒定為工傷
這種勞動關系糾紛有哪些申訴渠道?記者連線深圳大方律師團隊黎律師,對方表示,由于抑郁癥是一種精神疾病,被鑒定為工傷的可能性大約只有1%,除非是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等與患病有直接相關才行,目前的情況基本可以排除申請工傷這一路徑。
由于患者自殺與工作難以建立直接關系,只能遵守《深圳職工非因工死亡賠償標準》,賠償喪葬費用、15個月的深圳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共計大約在5萬元左右。
記者咨詢,如果公司因為知道員工患上抑郁癥而解雇員工,這是否會構成抑郁癥歧視?黎律師表示,通過這條路徑可以申請人身損害賠償,但是也比較難被立案。“因為公司有解雇員工的權利,只要不是非法解雇,就難說不對。”
在金融業工作壓力大是業內人士共知的事實。一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今年銀行業遇到政策緊縮,員工的績效考核更難完成。有人建議,不妨學習國外引進具有心里咨詢師資質的“裁員專家”,對一些員工進行心里輔導,以避免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