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千畝農田征用起糾紛(組圖)
——街道辦、村委會征地工作簡單粗暴 多處違規(guī)
前言:"土地,是農民的最大的社會保障",溫總理這番話正是強調土地之于農民的重要性!國務院辦公廳也于近日發(fā)出通知,將在全國開展征地拆遷制度規(guī)定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堅決制止違法強征強拆行為,要求各省區(qū)市人民政府先開展自查。可就是在這樣國家三令五申保護農民耕地,清理整頓開發(fā)區(qū)的大背景之下, 本網于2011年5月初接到晉江市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的村民反映,他們兩村共3000余畝生產水稻基本農田保護區(qū)被晉江市新塘街道辦事處政府與村兩委非法征用,嚴重損害村民的合法權益。
針對村民的反映,本網進行了調查。
征地程序新塘街道辦是否違法?
據村民反映:新塘街道塘市、南塘二村現有村民6000余人,該村至今沒有工業(yè),祖祖輩輩均依靠耕作3000余畝生產水稻基本農田保護區(qū)而維持生計。塘市、南塘二村叁仟多畝優(yōu)質高產基本農田保護區(qū),是晉江市唯一一片生產水稻基本農田保護區(qū),未經有權機關或法定程序,任何單位、個人均不得任意破壞。
村民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的規(guī)定,本次征地的基本農田面積巨大,本應依法由國務院批準,并按照法律其他規(guī)定辦理相應的手續(xù),但新塘街道辦事處根本沒有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發(fā)布征地公告、公示,征詢被征地單位和土地承包者的意見,告知或協商確定征地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等標準,非法剝奪了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民的知情權,其征地程序已經違法。
據村民代表介紹,當地村民認為征地還存在補償問題。按照晉江市有關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這次基本農田征地工作按照3400元每畝標準進行經濟補償,另外回批地按照0.07畝每畝標準進行回批。而根據市政府統(tǒng)一要求,回批地又按二類地標準131萬每畝進行回征補償。加上征地"獎勵金"等,村民能拿到手里的基本農田實際補償款約為12.57萬每畝,而大部分村民對此并不滿意,因此選擇拒絕簽字。
據了解,2009年,晉江市經濟開發(fā)區(qū)全面啟動拓展規(guī)劃,基本形成五里綜合工業(yè)園區(qū)、東集控工業(yè)園等"一園九區(qū)"格局。新塘園區(qū)規(guī)劃面積2平方公里,涉及塘市、南塘社區(qū)征收基本農田2832畝。據當地媒體公開報道,該2832畝征地目前已完成2203.7981畝,占應征總面積70%多。
被征土地"縮水"惹居民強烈不滿
當地部分居民之所以強烈反對此次征地,主要原因就是征地不透明,征收小組單方面核算土地面積、單方面制定被征收土地補償價格等問題。該社區(qū)王女士說,僅舉塘市社區(qū)第五生產隊為例,根據《福建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統(tǒng)計,該小隊共有基本農田159.5513畝,而新塘街道征地小組給該小隊計算的實際補償畝數款還不到122畝。這其中,征地小組給她們扣除了房基地面積和該小隊水利設施面積。這兩項實際占用土地面積與征地小組核算土地面積誤差在20畝左右。
"就我們家,在《福建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有9畝土地,可征地小組核算后只有7畝,我老公四兄弟集體建房占用房基地只有1.44畝,憑空被他們吃掉了0.56畝土地。"王女士家的情況在塘市社區(qū)并不鮮見。該社區(qū)柯先生告訴記者,他家歸塘市社區(qū)第四生產隊,其實際擁有土地7畝,而征地小組核算后進行的補償土地只有5畝多,扣除房基地,自己也少了0.4畝土地。
違規(guī)搭建
村委會以違法建房誘使村民簽字
另據村民反映,以村支書柯國祥為首的村兩委公然帶頭違反政策肆意破壞基本農田,漠視村里部分村民違章搭蓋以換取更多補償面積款。只要村民在所謂的征地手續(xù)上簽字、按手印,就可以用土地建房,無需申請批示,任意搭建,更多是危房加層。僅半年內亂建住房危房房達數十座。而這些都屬于違法建設的。如若要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 必須簽字賣地后才給辦理,否則一切免談。
村民主動搭起帳篷輪流晝夜看護農田
征地拒簽字 殘疾夫婦低保遭"株連"停發(fā)?
因為村民沒有在"征地承諾書"上簽字,一些低保戶村民的低保金等其他正當社會福利被停發(fā)了。
"我弟弟和弟媳都是殘疾人,幾年前他們家辦理了低保,原本每個季度可以從街道領到1000多塊錢的低保金,可就是因為他們沒有在'征地承諾書'上簽字,從去年低就再也領不到這筆低保金。"村民柯先生說。柯先生提供的殘疾證和低保證顯示,其弟弟柯某堤為聽力三級殘疾,其弟媳柯某麗則是三級智力殘疾,柯某堤家已被認定為低保戶。他們提供的一份2011年5月21日打的銀行儲蓄清單顯示,從2009年7月起,柯某堤一家每個月可以拿到350元低保金。奇怪的是,去年10月19日他們拿到1050元低保金后,至今已經半年多過去了,卻再也沒有低保金打入該銀行賬戶。"街道那些人來征地的時候就跟我們說,如果我們不在'征地承諾書'上簽字,以后就不再給我們發(fā)低保金。"對弟弟家低保金遭遇"株連"停發(fā),柯先生感到憤憤不平,"征地歸征地,一碼歸一碼,作為政府工作人員,怎么可以用這個來要挾我們簽字呢?"他說,因為弟弟和弟媳都是殘疾人,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低保金被停發(fā)后,他們連起碼的生活都成問題。
村民柯某光也表示遭遇了低保金被"株連"停發(fā)的事,他說自己兒子因為智障殘疾每個月能領取的280元低保金,也因為他們拒絕在"征地承諾書"上簽字,從元月起就被停發(fā)了。其他幾位村民也反映,因為拒絕簽字征地,自己的多種社會福利被停發(fā)。
多數村民表示,城市發(fā)展、經濟建設需要征收土地,他們肯定支持。在前期石獅市環(huán)城高速建設用地上,該村村民就很支持,整個征地沒用幾天就全部辦理好了。這次晉江市經濟開發(fā)區(qū)的建設,村民們也都很支持,但是村委會和街道辦在整個征地過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嚴重打擊了村民們的積極性,所以對于征地工作有很大的抵觸心理。村民們希望有關部門認真處理村委會和街道辦在征地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的相關負責人。采取遵守國家政策,保障群眾權益,嚴格履行規(guī)定程序的方式開展征地工作。
對于征地是否違規(guī)一事,本網將繼續(xù)予以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