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高速路上下車遭撞身亡 運輸公司被判賠償
據京華時報 乘坐長途客車來京的河北人邢某,在京開高速公路上下車后被撞身亡。昨天記者獲悉,市一中院判決運輸公司賠償死者家屬13萬余元。
據邢某的家人介紹,2009年6月15日,邢某乘坐河北的一輛大客車從河北趙莊來京。在大興區京開高速公路進京方向大興工業區出口南側,邢某下車后不久,被劉某駕車撞倒當場死亡。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交通支隊認定劉某負事故30%責任,邢某負事故70%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邢某的死亡與被放置到高速公路上有直接關系,因而判決大客車車主閆某賠償邢某家屬13萬余元,其所屬的滄州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滄州運輸集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在二審中,該運輸集團以邢某身上沒有車票為由,不承認邢某曾乘坐了其公司的客車。另外,其辯稱邢某當時已下車,即使雙方有承運關系也已經結束,邢某不是“乘車的邢某”而是“步行的邢某”,他的死亡是交通事故所致。
法院發現,大客車到達事發地點的時間及其卸載乘客的時間,與邢某被撞的時間相符合,因而認定邢某乘坐了該大客車。由于大客車將邢某卸載到全封閉的高速路上,因而應對邢某被撞身亡的事情負責,因而維持了一審判決。(記者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