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瀾"被冠名"出書 狀告出版社索賠60萬
楊瀾(資料圖)
北京晨報訊 自己在毫不知情下“被冠名”出書——《楊瀾給女人24堂幸福課》,主持人楊瀾以侵害肖像權、姓名權為由,將該書的出版商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及作者李文靜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并索賠60萬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天,楊瀾因在國外度假未能出庭。她起訴稱,2009年12月,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擅自出版發行《楊瀾給女人24堂幸福課》一書,作者為李文靜。該書不僅以楊瀾的姓名命名,還在封面、頁面處大量使用其肖像照片,通篇貫穿楊瀾的經歷、經驗以及表達為“楊瀾認為:……”“楊瀾說:……”等表述形式的個人觀點、作品等內容。
而事實上,李文靜從未對楊瀾本人進行過任何形式的采訪,也未就該書的內容進行確認或取得授權。該書使用了楊瀾不同版本的肖像照片,嚴重損害了其肖像權。另外,該書使用楊瀾姓名不存在任何的必要性,嚴重侵害了其姓名權。楊瀾稱, 2010年6月4日,被告承諾停止銷售后,仍繼續擴大侵害后果追求獲利,導致侵權書籍銷售至今。二被告主觀惡意明確,行為惡劣,侵權后果和影響嚴重。
法庭上,被告出版社代理律師認為,該書出版經過了嚴格的審查程序,書名李文靜編著,不會引起讀者的誤解。從圖書的內容上看,書中引用的楊瀾言論系楊瀾公開的言論,書中涉及的楊瀾的經歷也為公眾所周知,圖書從內容上沒有侵權。目前,該書已停止發售。律師認為,該書未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故原告的請求于法無據。
李文靜的辯護律師表示,李文靜沒有見到過楊瀾本人是事實,但涉案作品不是采訪或紀實類的,書中引用的54處楊瀾的話均是從網絡上摘錄的,多數內容是媒體公開報道過的。律師承認,李文靜擅自在圖書封面上使用楊瀾的照片,其行為存在瑕疵,對此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對于楊瀾提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二被告均不認可。他們認為,在網絡平臺上對一個人有正面或負面的評價是正常,跟本案出版的圖書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