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少年酒后毆打警察 被罰禁在夜總會飲酒三月
據山西晚報 這是一起妨害公務案,鬧事的是3名未成年的大男孩。
今年1月3日中午,劉、陳、張在清徐縣城一家火鍋店吃飯。因為平時聚少離多,飯桌上3人興致高漲,很快便喝高了。
結賬時,因為不滿飯店酒水價格,3人與服務員發生了爭執。“你們耍酒瘋,也不能不結賬啊!”見醉酒的3人蠻不講理,服務員只好報了警。
令大家都沒想到的是,看到“大蓋帽”來管事,3人越發來勁了,“警察怎么了,今天這事,警察來了也不行。”
為了表示對警察的不滿,醉酒的3人開始對兩名警察大打出手。不僅將一名警察的頭打破,還將警用對講機摔得稀巴爛。案發后,3人被帶到派出所。
“酒后發生的事情,我們什么都不記得了,但我們知道錯了!”酒醒后,3個大男孩談及醉打警察的事情懊悔萬分,但在莊嚴的法庭上可沒有“后悔藥”可吃。
3人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但考慮到3人年齡尚未成年,法院依法判處3人緩刑。關于喝酒的事情,法官當庭做出了明確規定,因為酗酒是導致3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法院判決3人在3個月內禁止在夜總會、酒吧、迪廳、飯店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