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伙同他人殺死14歲少女并埋尸(圖)
劉婷婷“失蹤”前照片。
新京報訊 玩了一天,晚上送女兒到前夫家,14歲的她蹦蹦跳跳跑上樓梯……高秋紅清晰記得2001年5月5日晚最后一次見女兒的情景。第二天,女兒失蹤。
女兒當時跟生父和繼母生活。高秋紅一直以為女兒失蹤。2009年4月,女兒繼母承認殺人,稱她和一男子殺死了女兒并埋尸。
警方在“埋尸”地點未能找到尸骨。去年底,檢方做出不起訴決定。近日,高秋紅已自訴到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中院尚未立案。
14歲少女失蹤
從嚴格意義上講,失蹤了10年的劉婷婷甚至不能被稱為被害人,她可能離家出走、可能被拐賣,也可能就像兩名嫌疑人說的那樣被殺害并拋尸。
其母高秋紅說,2001年,14歲的劉婷婷已經個頭高挑,她喜歡跳舞,剛剛中學畢業,夢想著當空姐。
高秋紅說,她當時和前夫劉某離婚多年,女兒當時跟著劉某和繼母李某生活,她偶爾過去探望。
當年5月5日,高秋紅帶女兒玩了一天。當晚,她送女兒到前夫家,女兒蹦蹦跳跳跑上樓梯。她和女兒約好,第二天到女兒準備報考學校查看。第二天的約定時間,高秋紅沒有見到女兒。“因為是離異家庭,我想可能是前夫把孩子藏起來。”高秋紅說。
從那天起,高秋紅再沒見到女兒。她的前夫劉某生前留下證言,稱女兒和繼母不和,繼母抱怨劉婷婷報考空姐花錢太多。事發當晚他很晚回家,李某告訴他女兒跟朋友出去了,徹夜未歸。
此后,女兒長時間失蹤,劉某將李某打傷,被認定故意傷害罪判拘役三個月。隨后,二人離婚。
兒子盜竊后“檢舉”母親
找不到女兒,高秋紅報了警。警方一直將此案立為人口走失的治安案件,而未當做刑事案件展開偵查。此后,高秋紅四處張貼尋人啟事,但都沒有進展。
直到2009年4月16日,警方通知她女兒被害并被埋尸,殺死女兒的,就是女兒的繼母李某。
案發是因為李某的兒子范某涉嫌盜竊被拘留,為了立功檢舉了母親殺人。
范某對警方稱,事發前兩天他就聽到母親和一男子崇某商量要弄走姐姐。2001年5月5日晚,劉婷婷回到家后,他正在看電視,母親特意把聲音開得很大,然后和崇某走進了劉婷婷的房間。
范某說,他聽到過姐姐呼救,但因為害怕就一直盯著電視,也不敢回頭。當晚他和母親睡覺時,母親還特意將一把剪刀放在身邊的板子上。又過了幾天,其母叮囑他“這事就你和我及你崇叔知道,你對誰也不許說”。但是,“這事”指的什么,其母李某一直沒解釋。
兩嫌疑人承認殺人
接到舉報,警方立即傳喚李某和崇某,二人承認殺死劉婷婷并埋尸。
李某稱,她和崇某是買菜時認識的。她和崇商量一起殺死劉婷婷,并承諾給1萬元錢。事發當晚,她特意把電視聲音調大,二人一起進了劉婷婷的臥室,她先把劉推倒在床上,然后用雙手掐其脖子,崇某隨后也來幫忙,直到劉婷婷不再動彈。
崇某也承認上述內容,稱當晚他們先把尸體放在了壁櫥里,次日晚上又一起用三輪車將尸體拉到房山區拱辰街道辦事處后店村北大地的一處小樹林里,一起掩埋。
案件承辦人、市檢一分院檢察員李宏介紹,警方立即開始調查,但時隔8年,劉家發生巨大變化,尋找證據的重點放在了埋尸地點。
但李某所說的小樹林距離鐵道只有10余米,十年的荒地,如今周圍已經建起了房子。考慮到埋尸地點可能經過多次施工,辦案人員把當年在此種樹、施工的人找來逐一詢問,仍無發現。
辦案人員又繼續深挖土壤,先后挖了三次,由于挖得太深,周圍的墻都倒了,“整整挖出了一麻袋的骨頭,也沒有發現一塊人類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