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追歹徒被撞致4肋骨骨折 稱“不后悔”(圖)

劉春林(左)在武警第二醫院住了12天院后回到家中。首席攝影記者 蔡代征/攝

司機王先生(右)到醫院給劉春林送錢。岳亦雷/攝

張素萍到民政部門遞交申請。晨報記者 王巍/攝
路遇搶包事件,調頭就追歹徒,不料在追趕過程中與私家車相撞,身受重傷,左鎖骨和四根肋骨骨折。在北京積水潭醫院,39歲的劉春林正在等待排號做手術。
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其妻子已向民政局提交見義勇為申請,但結論需等待90個工作日。如見義勇為的行為不被確認,那他要自掏30%的醫療費。這對一個沒有工作的打工者來說,無疑是殘酷的。即便如此,劉春林對當天的行為,仍表示“不后悔”。
追匪受傷 撞折5根骨頭心中無悔
傷后天天用止痛藥硬撐
劉春林助人追歹徒被撞的事,是他一位朋友偷偷告訴記者的,“都住院十幾天了,也只有他身邊幾個人知道。”這位朋友稱。
10日下午,記者在西城區南禮士路社區見到了病床上的劉春林。他的妻子張素萍領記者進屋,劉春林埋怨起妻子:“這點小事兒,就別聲張了。”妻子則表示冤枉。
說話期間,劉春林不時皺一下眉頭,發出輕微的呻吟。張素萍告訴記者,丈夫在武警第二醫院住了12天,但傷情未有好轉,“目前鎖骨還斷著,只能天天吃止痛藥強忍著。”張素萍透露,鎖骨手術武警二院做不了,只能轉到積水潭醫院。
病床前,記者發現了多張X光片,斷裂的肋骨和鎖骨非常明顯,“骨折的肋骨也沒手術,醫生說要慢慢養著,但鎖骨現在骨折錯位了,必須手術,否則會導致左肩塌下來。”劉春林說。
記者在武警二院的出院記錄上看到:患者劉春林,39歲,10月28日入院,11月9日出院,共12天。
11月11日,劉春林轉院至積水潭醫院,但手術要排號,最早也要本周二。
已花萬余元還要四五萬
對于丈夫見義勇為的舉動,妻子張素萍的心酸多于高興:“車禍后,交通隊也定責了,司機負主責,承擔70%,我們負次責,承擔30%。”
記者整理眾多單據發現,在武警第二醫院治療的12天中,費用已花去1.2萬余元。“這么多錢,要不是那位司機和被搶夫婦的幫忙,真不知咋辦。”張素萍說著,聲音哽咽了。事發后,被搶包女士夫婦來到醫院,留下5000元錢。司機王先生也帶來1萬元墊付押金。即便如此,張素萍仍愁容未展,“那天我們去積水潭醫院問了,醫生說手術很貴,需要四五萬元。”
看著丈夫痛苦的樣子,妻子埋怨起丈夫:“要不是幫著去抓賊,現在也不會弄成這樣。”不過,看得出來,對丈夫這個舉動,妻子并不意外,“他就是這個脾氣,遇到什么事兒都愛湊熱鬧。”
曾經賣報紙失業一年多
對于張素萍的這份擔憂,或許只有來到他們的小家,才能深切體會到。劉春林一家人住在西城區南禮士路社區,從南禮士路三條拐進小胡同,就能找到他的家。
劉春林夫婦帶著兒子和七旬的老父母一同住在這個小平房內,老父母住在靠近道路的小間里,透過玻璃窗,記者發現這個小屋容下一張床后,再無太多空間,總面積也就五六平方米。
小屋北側,是劉春林夫婦和正在上職高的兒子的住所—— 一間約10平方米的“大間”,兩個屋之間有一個廚房,里面擺滿了廚具。
“公公婆婆給小區居民看自行車棚,我倆就找點工作賺點錢養家。”張素萍說,夫妻倆幾年前開始經營報攤生意,地點在長安商場附近,“但一年前不干了,之后一直失業中,目前還在找工作呢。”
事發過程 追出300米與車相撞
10月28日上午11時許,西城區三里河東路與月壇南街交叉口南側,劉春林正騎著電動車由南往北騎,路東側由北往南跑來兩個人,前方是一小伙子,手中拎著一個女士包,后面一位女士在追,女士邊追邊喊‘抓賊啊,搶包啦’,劉春林聽后,立即調轉車頭去追。
劉春林騎電動車一路逆行南追,追出300米遠。眼看與小伙的距離越來越小,不料,小伙突然斜著穿到馬路中間,翻過隔離護欄繼續逃跑。或許因為著急和緊張,翻護欄時小伙子摔了一跤,爬起來后繼續跑。
眼看小伙要逃跑,劉春林來不及多想,沿著北京市鐵路二中門前的人行橫道就沖了過去,悲劇就在一瞬間發生。由南往北并行開來兩車,一輛出租,一輛起亞,“咣當”一下,劉春林被撞到了起亞右側。
撞擊后,劉春林3900多元的電動車完全報廢,他被彈了出去,動彈不得。事后經查,他左側四根肋骨和左鎖骨骨折,左小腿劃傷。得知劉春林是見義勇為,司機趕緊求助救護車,并報警。
目睹這一切,周圍群眾將搶包小伙堵住,小伙扔包后逃跑,但已將包內手機拿走。目前,仍在逃。
當事者說 “我被他的精神感動了”
這么熱心腸的大哥,現在已經不多見了。”記者聯系到被搶包女士的丈夫王先生時,他非常激動,“大哥弄成這樣,我倆非常難受。”
記者了解到,事發當天,王先生夫婦一同來到醫院,隨后又陪張素萍去派出所做筆錄。因劉春林住院需押金,王先生取出5000元交到張素萍手中。后來,夫婦倆又帶著果籃和鮮花去探望劉春林。
12日上午10點,記者在積水潭醫院遇到了前來探望劉春林的司機王先生,他是來給劉春林送5000元住院押金的。“路見不平,出手相助,置自己安危于不顧,真是個好人,我當時就被他的精神和舉動深深感動了。”王先生說。
據其回憶,事發前,自己開車和一輛出租車并行,遇到紅燈后一起停下。綠燈放行后,自己起步前行,突然右側竄出一輛電動車,一下撞到了車身右側。
“起初我非常生氣,下車后還質問他為何騎車這么快,一位女士趕緊上前解釋,原來是我錯怪他了。”王先生證實。臨走時,他對記者說,“這樣的好人,值得認識!”
義舉認定 確認見義勇為需90工作日
11日下午,張素萍拿著劉春林半寫的《見義勇為申請書》,來到西城區民政局優撫科。
優撫科工作人員看完申請后,表示會盡快上報。根據《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實施辦法》,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并做出書面確認結論。“目前看來,這個申請是有效的。接下來,我們會按嚴格程序調查取證,90個工作日后,會有一個書面結論。”優撫科人員表示,一旦被確認為見義勇為者,區政府會對事跡突出的進行表彰,授予“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頒發4000元獎金。年底還會向市里推薦,市政府對上一年度中事跡特別突出的進行表彰,授予“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稱號,頒發10000元獎金。
走出民政局大樓,張素萍的面色有些凝重。
本版撰文晨報記者 岳亦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