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肇事5人死亡 20小時后自首警方難定性
寧波北侖江南東路的離奇車禍,曾是一幕懸疑劇,如今還變成了一道思考題。
這輛翻入深井坑的車里,5人溺亡。本以為車內乘客“全軍覆沒”,可沒想到,事發20小時之后,“神秘第六人”自首,原來他才是司機,也是車內唯一幸存的人。
負責這起事故的北侖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張長苗昨天透露,司機李某開車前確實喝過酒,車上其他5人也一樣。
但能否說這場悲劇是酒駕引發呢?警方依然不置可否。
的確,現在如何定性“第六人”,已經成為一道難題。
離開現場20小時,他在干啥
張長苗說,3月2日0點55分左右接到報警后,北侖交警小港中隊最先出警。報警的是保時捷車主戴先生,打電話的時候李某還在現場。
交警趕到事發現場也就3到5分鐘時間,趕到的時候,司機李某已經離開。
李某在自首之后說自己是徒步離開的,去了一個朋友家,惶恐不安下將這件事情告訴了朋友。
在擔驚受怕下,李某度過了近20個小時。其間,李某一直看電視了解進展,電視上沒有,他就托別人前去打探。
他心里也有點數,車上的5人有可能會有傷亡,但聽聞無一幸存,他整個人都愣住了。
該怎么辦,李某說自己有過僥幸心理,想逃避,但又知道自己逃不掉。因為后來已經有消息傳來,警察已經在找他。
后來,在朋友的勸說下決定前去自首。
3月2日傍晚,李某在朋友的陪伴下自首。
自首時,他騙過警方嗎
張長苗透露,李某一開始沒說實話,說自己是當時車上的一位乘客,坐在后排。
“但我們已經有了懷疑。因為在前排遇難的一男一女,是從副駕駛座上被拖出來的,懷疑當時可能還有一個駕駛員。后來我們去查,發現有人看到過他們一起乘車。”張長苗說,再綜合各種證據,李某終于承認自己撒了謊。
張長苗說,當天晚上李某一行人確實是在東海路一娛樂城玩,一直玩到子夜時分,因為之前也經常開胡某的車,因此這次也提出由李某來開。
車子按100公里出頭的時速開著,從東海路拐到江南東路至事發點,也就10分鐘左右。
目前,李某已被羈押在北侖看守所。
而且,張書苗透露,五名遇難者的血液檢測結果已經出來,都測出不同程度的酒精含量,證明當晚都喝過酒。而李某,也已經承認事發當晚,他喝過酒。
如何定性成難題
現在,警方說,對于李某的定性很難,最主要有兩點:是否構成酒駕甚至醉駕,以及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雖然李某承認自己在娛樂城喝過酒,但是自首時距離事發已經20小時,血檢時顯示無酒精含量。這算不算酒駕,乃至醉駕?
而關于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也有待進一步查證。
李某是司機,逃出轎車時并沒受很大的傷,活動自如,雖然采取措施,嘗試過施救(這點戴先生和李大姐都親眼看見),但他沒有及時報警,并在交警趕到前離開。
寧波市公安局一法制處的交警告訴記者,判斷是否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是看他主觀上是不是故意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沒采取措施施救和報警而逃離。
而當時李某是嚇壞了,還是喝了酒怕被查,也同樣難以確定。
張長苗還說,轎車內5人溺亡,李某成了唯一幸存者,他的口供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定性的依據。
目前,警方已經和檢察院、法院等法證部門成立專案小組,聯手進一步搜集證據,調查將按照法律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