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 龍昭珩 記者 潘光銀) 近日,
據介紹,2006年12月4日5時50分,
通過對兩具尸體辨認,確認兩被害人是張瑋(男,24歲,江蘇省泰興市人,貴州省某公司職工)和童佳琴(女,25歲,貴州省
警方調查發現,鄒奮宇平時很少說話,不愛跟別人交談,性格孤僻。童佳琴和鄒奮宇在讀書時開始戀愛。2004年8月童佳琴到
警方綜合現場勘查、尸體檢驗和調查走訪情況認為,鄒奮宇就是本案作案人。2006年12月3日24時之前鄒奮宇事先潛入某公司大樓內藏匿,12月4日凌晨2時左右從二樓職工食堂內拿走一把菜刀后上到三樓,用原來童佳琴配給他的房門鑰匙打開童佳琴住處的門進入房內,看見童佳琴和張瑋睡在床上,鄒奮宇用菜刀砍殺張瑋,童佳琴驚醒后逃出門外,被鄒奮宇抓住,鄒奮宇隨即在門邊砍殺童佳琴并把童佳琴拖入房內繼續砍殺,直至將二人殺死在房內,鄒奮宇將門反鎖后逃到二樓衛生間清洗身上和菜刀上的血跡,清洗完后進入二樓的職工食堂,自知罪責難逃用菜刀割頸自殺身亡。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