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對網吧經營業主的法律法規學習培訓,提高認識,樹立良好的網吧經營場所社會風氣。
二是嚴格實行入場登記制度,強化對有效證件的核對登記工作。監督網吧懸掛“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禁止入內”標志、營業時限標志、《經營許可證》、公布文化行政執法舉報電話等,發動經營業主相互監督,檢查發現或經舉報核實接納未成人進入網吧的,予以重罰、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
三是鞏固技術監管措施。充分利用監管平臺對網吧的監控功能,提高監控系統在線率。
四是建立督查互查或部門協作機制。各部門加大對網吧的督查力度,并以不同形式組織經營業主互查,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大案要案查處聯動制度。
五是強化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管理責任制,將審批、監管責任落實到人,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責任追究制,確保政令暢通。
六是完善社會監督機制。一方面,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監督電話,使網吧經營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所舉報網吧經核實確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人,給予適當獎勵;另一方面,在全縣范圍內聘請100名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關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人士擔任義務監督員。要求學校、家長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學生的管理和教育。鼓勵網吧建立行業協會,實現網吧的自我監督、自我管理,建立政府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的綜合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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