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吳興文) 近年來,為加強對侗族大歌的保護,黎平縣用法律之劍保護侗族大歌,以侗族大歌為重點開發的民族民間文化旅游產品不斷推向國外旅游市場,取得良好的效果。
目前,侗族大歌流行區主要集中在貴州省黎平縣南部地區和與之接壤的從江縣北部地區,總面積不到1000平方公里,流行區總人口不足10萬,而且正逐年減少。隨著現代文化交流的加速,侗族大歌以及侗族其他優秀文化遺產一樣面臨越來越多的沖擊,正處于瀕危狀態。在上級大力支持下,黎平縣上下全力以赴,做好搶救與保護工作。
為使侗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走上法制化之路,黎平縣建立了侗族文化保護機制,加強對侗族大歌及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先后出臺了《黎平縣實施旅游開發戰略中對侗族文化保護的實施意見》、《黎平縣民族村寨保護暫行辦法》等地方性法規,使侗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采取有效方式,保護侗族民間藝人。2005年下發了黎府辦發(2005)25號文件《關于在全縣開展民間侗族歌師、戲師及工藝師評選和命名工作的通知》,落實了著名歌師及優秀歌手獎勵、命名政策,使侗族大歌的學習和演唱活動逐步走上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的正常軌道,使優秀歌手和著名歌師在群眾性的演唱活動中不斷涌現并受到尊重。2006年黎平縣人代會通過了將侗族文化進入課堂的決議,在全縣全面實施侗族文化進入課堂。通過學校教育,使侗族青少年普遍接受侗族大歌的教育,參與侗族大歌的演唱,使他們成侗族大歌的傳承人,極大地促進了侗族非物質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工作。
通過采取有效措施,侗族大歌保護與傳承取得實效,近年,黎平侗族大歌合唱團先后中央電視臺第十二、十三屆青年歌手大賽、第三屆中國童聲合唱節、第四屆世界合唱比賽、全國首屆歌頌社會主義新農村合唱大會、五屆世界合唱比賽等國內國際大賽獲得大獎,2006年《侗族大歌》入選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黎平縣正努力申報其為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作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