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8日零時32分,
經查,此起火災系姜有武(家中排行老五)縱火,姜有武自在廣東打工被火車軋斷一條腿后,回到
此次火災燒毀木房兩棟,由于撲救及時,火勢沒有擴大。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刑偵部門調查處理。
(張正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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