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從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獲悉,北京市將在未來一個月就《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新的費率浮動系數對現行《費率調整系數表》進行了簡化,車輛曾有的理賠次數將成為確定浮動系數的最重要指標。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新的浮動方案將突破監管部門原有的商業車險最低七折的限制,其下浮程度將達四折,甚至更低。
保費四折到三倍
一位參與《浮動方案》制定的人士稱,“這次商業車險費率浮動的整體思路是保持基礎費率不動,各公司基礎保費仍按報備條款執行,調整的是費率浮動系數。”
按照《征求意見稿》,現行《費率調整系數表》中,14項費率調整系數將被簡化為“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多險種同時投保”、“平均年行駛里程”及“特殊風險系數”4項。
其中,“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的浮動區間進行了大幅調整,多次出險的無賠款優待系數最高上調至3.0,而連續5年不出險的無賠款優待保費浮動系數最低下調至0.4。此外,連續1-3年沒有發生賠款的折扣都比現行規定更大,而原本一年內發生多次賠款的費率上浮幅度均將大幅提升。
“這樣做的目的是重點突出以賠款記錄作為保費浮動的關鍵因素,有利于公平計算保費,更能體現出獎優罰劣的設計初衷。”上述人士稱。
另外3個系數中,“多險種同時投保”,指同時投保商業三者險和其他任意一種主險或附加險,此類投保車輛將被乘以0.9的系數;而“平均年行駛里程”是以年行駛3萬公里作為分界點,不足3萬公里的,可享受0.9的下浮優惠,達到3萬公里及以上的,則按標準費率交納保費。
“特殊風險系數”,則專指那些古老車型、購置年限較長車輛、稀有車型或特異車型,各公司可根據具體承保車型風險在1.3-2.0區間內自行確定費率上浮幅度。“目的是給保險公司一個費率上浮空間,讓這些車型不會因風險特殊被拒保。”該人士稱。
《征求意見稿》規定,確定保單最終費率浮動系數將采用系數連乘的方式。
以一輛五座小轎車,投保10萬元的車損險及1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為例,其標準保費為2594元,如果每年行駛里程3萬公里以內,在連續5年未出險的保費為840.46元,而一年內發生8次以上理賠的較極端情況下保費為6303.42元。大約相差8倍。
索賠額博弈優惠額
保費浮動空間如此巨大,卻又不至于導致保險行業內產生惡性競爭的基礎,源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啟動的北京車險信息平臺給《費率浮動方案》。目前,所有在北京市場經營車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車險數據都可實時傳輸到該平臺上,“無賠款優待及上年賠款記錄”系數也將由各公司通過車險信息平臺統一查詢和返回。
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車險部人士表示,新的浮動方案可以使大部分車主享受到更大的商業車險保費優惠,使商業車險費率水平真正與車輛風險狀況相匹配,防范車險騙賠的風險。“由車險信息平臺統一計算商業車險保費的浮動系數,促使各公司從承保環節的價格競爭轉向后端的理賠服務競爭。”
北京車險信息平臺數據顯示,在投保商業車險超過一年的車輛中,約60%的車輛未發生過賠款,僅有約6%的車輛發生賠款次數超過四次。
但是,與理賠次數掛鉤,而未與理賠金額掛鉤的費率浮動方案仍有明顯弊端。
“同樣是一年內理賠3次,每次都是小刮蹭和每次都是發生大的交通事故相比,賠付金額肯定存在較大差距,保險公司的賠付支出不同,采用同樣的浮動系數顯然有失公允。”一北京車主表示。
再以前述的五座小轎車標準保費2594元為例,上年發生一次賠款則按2594元續保,上年沒有發生賠款則乘以0.85的系數,續保保費為2204.9元。也就是說,如果發生較小刮蹭事件,只要修理費用小于389.1元,投保人就可能選擇自行解決,從而獲得下一年的保費優惠。
對此,一大型財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車險部負責人表示,“目前車險賠案中85%以上是小賠案,雖然賠付金額不高,但大大耗費了理賠資源,通過給客戶提供無賠款優待,讓客戶自己承擔部分小額損失,有利于保險公司降低理賠成本,從而給未來降低費率提供了空間。”(孫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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