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蔡培良 記者 楊輝)2009年5月21日,黎平縣工商局執法人員,成功查獲兩起涉嫌銷售假冒習酒案件,并依法查扣涉嫌假冒“金質習酒”11瓶、“五星習酒”19瓶。
根據舉報,黎平縣工商局執法人員于2009年5月21日依法對江某、朱某經營的酒店進行檢查,發現江某銷售的12瓶“五星習酒”及朱某銷售的11瓶“金質習酒”、7瓶“五星習酒”涉嫌假冒。經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習酒有限責任公司鑒定,江某和朱某銷售的“五星習酒”和“金質習酒”均不是該公司生產。
黎平縣工商局執法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依法對涉嫌假冒的“金質習酒”11瓶、“五星習酒”19瓶予以封存扣留。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