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日前,黔東南州委州政府組織在全州各縣市區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農村火災隱患查找原因分析活動順利結束,在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努力下,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近年來,黔東南州消防安全事故不斷發生,特別是農村火災事故突出,消防安全形勢十分嚴峻。當前,已進入深冬季節,全州面臨農村火災多發、高發的嚴峻時期,為切實防范農村火災事故發生,黔東南州委、州政府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州開展農村火災隱患查找原因分析活動的通知》,決定在全州范圍內開展一次農村火災隱患查找、原因分析活動。通知下發后,各縣市結合全州安全生產大檢查大督查活動,集中力量,對全州農村所有20戶以上木質結構無間距連片自然村寨,采取進村入戶“進門式”開展火災隱患查找活動;各縣市對查找出的火災隱患,認真分類梳理,逐一分析造成火災事故的原因,特別是對近年來非重點原因(做飯用火等以外的)引發火災比例越來越高的現象,進行了認真分析,真正查找出了問題的癥結。各地在找出問題的同時,積極分析原因,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有針對性地加強監管,進一步有效防范農村火災事故發生。
從各地查找分析上報材料來看,因黔東南州經濟總量較低,對消防投入不足,加之受歷史、習俗等各種因素影響,全州農村火災隱患量大,火災高發、多發的嚴峻形勢仍未得到根本改變,燒了一個寨、毀了一片林、貧困數代人的現象沒有得已根除,民族大村寨、旅游村寨甚至農村防火試點村寨仍時有火災發生,甚至一年燒掉一個旅游大寨。農村消防工作深層次的重大問題、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多年來仍未得到有效解決,全州火災多發的原因在于: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未能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認識農村消防工作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的重大意義和關聯性,重視程度和領導力度不夠,農村消防工作管理機制不健全,責任制落實不力;二是政策措施不配套,地方利益、部門利益、群眾利益的協調機制不健全,村鎮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小、投資分散,農村綜合改革滯后,實施建設項目時各自為政,單打獨斗,“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未能有效整合,形不成合力;三是為保護珍貴的民族旅游和文化資源,必須保留住少數民族地區傳統的木房建筑風格和民族習俗、文化,保留渾然一體的大寨風貌,但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硬件”、“軟件” 保護措施十分滯后;四是科技含量低,未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裝備技術建設改造農村基礎設施,消防基礎設施十分薄弱;五是農村消防保障機制尚未形成,經費保障不力,整治農村火災仍停留在低層次和“治標”上,達不到“治本”的目的,反而浪費了資金和政策資源;六是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發展緩慢,穩定性差;七是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深入、不普及,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素質不高,抵御火災能力弱。
針對這些問題和原因,各地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措施和對策,歸納起來主要有六個方面。一是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整合各種政策、項目、資金和行政資源,各司其職,各記其功。農村消防工作點多、線長、面廣、任務重,涉及部門多,社會關聯面大。要遏制農村火災高發、防止火燒連營的重特大火災,必須堅持治窮和治火相結合,“挖窮根,送火神”,打破“越燒越窮、越窮越燒”的惡性怪圈。二是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靠誰發展、為誰發展和怎樣發展的問題,他們才能以足夠的熱情和持久的動力創造自己幸福美好的生活。要滿足農民的需要,尊重農民的意愿,堅持政府引導扶持,防止急功近利、大包大攬、包辦代替;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經濟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貼近農村實際、符合農民需要。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社會參與的投資建設機制。以國家立項為主,財政出一點,社會幫一點,群眾捐一點,項目資金捆綁使用傾斜一點,充分調動政府、鄉村、農民以及社會各界支持新農村消防試點建設的積極性,不斷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和群眾參與度。同時應建立健全“誰投資,誰擁有,誰受益、誰負責”長效建設和管理維護機制。四是積極爭取國家立項建設。各級政府應盡快組織相關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治理火災為重要支點,在全面摸清黔東南州包括農村消防設施在內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底數的基礎上,完成項目總體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和差異性,以州或省政府名義,將黔東南州農村消防工作涉及的“寨改”、“房改”、“灶改”、“水改”、“電改”、“路改”等農村消防建設項目與其它項目工程進行捆綁,作為整體項目,向國家有關部委甚至國務院申報,由國家作為試點項目立項支持,給予政策上的傾斜和資金上的投入,不宜再拖。若錯失這一千載難逢的機遇,農村消防工作的很多困難將越拖越大,損失越大。五是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優先完成緊迫、易行的建設項目。在推進落實《黔東南農村消防試點建設方案》的基礎上,要統籌人畜飲水工程、渴望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和農村小型公益水利設施等建設項目,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提高使用效率,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一并解決,盡快完成消防水池、消防泵、水帶水槍、消防管道、消火栓等為重點的消防設施建設。特別對建在山腰、山頂的缺水大村寨或林區村寨,要堅決防止寨火、山火交互發展,在寨旁、山頂抓緊修建大容量的、蓄存雨水良好的高位消防水池(或水庫),鋪設環狀消防給水管網,設置取水點,配發消防泵、水帶水槍,組建義務消防隊等,保證每村每寨隨時蓄有上千立方米的水(該水源平時蓄積的余量部分可作為農民開展生態家園建設的生產生活用水,一旦發生寨火或山火,就是撲滅初期火災的消防用水),有效撲救初期火災,避免火燒連營。六是對有積極性、條件成熟的縣、鎮、鄉、村和農戶,省、州政府可先墊付規劃和建設啟動經費,盡快組織實施,抓好示范村寨的消防建設改造工程,更好地發揮消防示范村寨的示范帶動作用,所墊付的資金再向國家申請補助。
(張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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