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金先根 記者 劉仙)凱里一刑釋人員,出獄后不思悔改,為獲取不義之財多次在凱里市區內搶劫,還3次借蒙面入室搶劫的機會對3名女被害人實施強奸。近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就此案件作出宣判,該刑釋人員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介紹,凱里男子趙某,30多歲,曾因犯強奸罪,于2001年8月31日被凱里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后,該被告人不思悔改,在2007年3月至2007年10月間,為獲取不義之財,通過事先踩點,凌晨頭帶蒙面毛線帽出擊的方式,手持匕首入戶搶劫財物。在搶劫中,一旦遇見單身女性被害人,該被告人都要順手牽羊,實施強奸。
截至案發時,該男子分別在凱里洪洲路、營盤路、州府路等處實施入戶搶劫案件4起,搶劫案件1起,涉案金額1萬多元。另將3名婦女強奸,其中1人未遂。
黔東南州中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搶劫和多次蒙面入戶搶劫,又強奸多人多次,且是累犯,應受到法律嚴懲。故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趙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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