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記者 劉仙 攝影報道)今年5月,大學畢業生馮瀟花等到凱里市新時代小學應聘,結果被錄取,但是卻被校方莫名其妙收取了500元的“誠信費”。近日,新時代小學停辦,馮瀟花和11位同事要求校方退還“誠信費”和發放扣的工資,但是校方則玩起了“把戲”。8月19日,凱里市勞動監察大隊介入調查,為馮瀟花等討回了公道。
據介紹,今年5月,剛大學畢業的馮瀟花參加了凱里市新時代小學的招聘考試,被錄取成為了該校的計算機教師。在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校方要求馮瀟花交納500元人民幣,說是“誠信費”。馮瀟花覺得不解,但是為了獲得這份工作,只好交納。馮瀟花因此獲得了“實習試用”的資格,成為了凱里新時代小學的“準教師”。校方給馮瀟花等的承諾是:實習試用三個月,期間每月工資600元,并且下發了第一個月的費用,作為招生的生活費用。
馮瀟花對這份工作還是很在乎的,成為新時代小學的一員之后,學校安排她招生,她拿著招生簡章,到街頭散發,有些家長有讓孩子入學意向,她就去做思想工作……
沒有想到的是到8月18日,學校領導告知她新時代小學不辦了。馮瀟花很失望。她要求學校退“誠信費”,但是學校領導說之前發了600元給他們了,用其中的500元沖抵“誠信費”,只退多出來的100元前。馮瀟花和其他11位同事無法接受校方的做法,以新時代小學向員工收取押金等為名投訴到了凱里市勞動監察大隊。
8月19日,凱里市勞動監察大隊趕到新時代小學介入了調查。記者也到現場進行了采訪。在執法中,新時代小學負責人對凱里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活動并不配合,勞動部門指出收取所謂“誠信費”其實就是變相收取押金,但是該小學負責人卻不予承認,她說:這根本不是押金,是工作誠信費,今后還要退還的。她還質疑勞動部門上門是存心找麻煩。“我在凱里辦學辦虧了,你們不來幫我,還找我麻煩,這是落井下石”。
鑒于該負責人的態度,凱里市勞動監察大隊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以及投訴人員數量情況,決定對其開出罰單。此舉使新時代小學負責人受到了極大震動。最后,該校撥出6000元現金,作為“誠信費”退還給了包括馮瀟花在內的12名投訴人。此外,又分別給12位投訴人發送了800元的工資。
采訪中,記者獲悉,新時代小學的辦學請求并未獲凱里市教育局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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