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消息 7月31上午,黔東南州發來對網友給州委書記廖少華留言的反饋。廖書記就網友留言反映的非法捕撈等問題作出具體答復。留言辦理情況反饋如下:
網民留言:廖書記您好!今天來到人民網站,無意中發現能通過這樣一個平臺與您零距離交談,真是太高興了。我是劍河縣南加鎮人,清水江邊長大,也沒什么文化,在此只想和您交談下我們這里存在的一個實際問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三板溪水電站已修建完畢,自06年下閘蓄水后,我縣的庫區水域面積不斷擴大,湖內的漁業資源也不斷地增多。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確利用臺網進行非法捕撈,這種捕撈方式在一夜之間可收獲不論大小少則三、四百斤,多則上千斤(指一鋪臺網所得)。光我南加鎮就有十幾鋪,每天清早南加街上全都是魚,過街都可感覺到魚腥味。如此下去,難道這魚不絕嗎?我們時不時的向當地政府的領導反應過,鎮政府也向縣里有關部門匯報過,可是都沒有什么結果。在此希望廖書記能用人民賦予的權利行使一下過問此事,救救這些小魚吧!
回復意見:你所反映的問題,我已責成劍河縣委、縣政府作了調查處理。劍河縣漁政管理部門為保護庫區內漁業資源,打擊非法捕撈,積極采取了相應管理措施:一是采取白天巡查和夜間突查的方式,每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執法檢查至少2-3次以上;二是由漁政部門聯合縣海事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今年上半年來,共出動漁政檢查車36車(次)、出動漁政檢查船8船(次),參加檢查312人(次),銷毀漁具5套,當場釋放被捕獲野生魚類164公斤,拆除非法臺網8張,查處違法捕撈案件12起,其中對5起違法行為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共罰沒款5850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法捕撈行為的發生,保護了庫區漁業資源。目前,一些非法捕撈分子采取與漁政管理部門打時間差方式進行作業,非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捕撈工具特別是抬網等,在夜間利用燈光誘魚抬捕,增加了漁政部門的打擊難度。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貴州省漁業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讓法律法規在群眾中家喻戶曉,取得群眾的支持配合;增加縣級漁政管理執法力量,加大對非法捕撈行為的打擊力度,杜絕非法捕撈現象的發生;積極探索并制定漁政管理新機制、措施,逐步形成縣、鄉、村三級聯防的齊抓共管的格局,堅決打擊非法捕撈分子,保障庫區漁業資源的良性發展。
網民留言:尊敬的廖書記,您好!今年五月底,我拿摩托車到縣交警隊年檢,經檢驗合格,由州車管所收錢(用州宏達駕校的收據),縣交警隊簽證,但有效期只到八月底,只有三個月的有效期,我百思不得其解。經了解,凡是去年未檢或漏檢的,都只簽到八月底,真是不可思議。請您在百忙之中過問一下,謝謝了!
回復意見:你反映的問題,我已責成交警部門進行了調查核實。①為方便群眾辦事,今年州交警支隊在5月份深入到各個縣開展摩托車年度檢驗便民服務。黔東南州只有宏達駕駛學校具有低速汽車、摩托車年度檢驗資質,并且其檢測系統設備具有體積小、便于到各個縣開展流動檢測的優點(而州交警支隊檢測系統設備為固定式、不易流動檢測)。因此,宏達駕駛學校“低速汽車、摩托車安全檢測線”隨州交警支隊一起到各個縣開展便民服務。在各個縣開展檢測工作中,宏達駕駛學校負責檢測,并依照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檢測費,車管所民警只負責綜合協調。②近年來,公安部為維護法律的權威性而在電腦上安裝了檢測系統,當摩托車年檢錄入安全檢測記錄時,電腦會自動生存安全檢驗有效期限。你的摩托車應于2008年8月參加年檢,但到2009年5月才檢驗,已逾期9個月。因此,電腦只能將你的摩托車安全檢驗有效期限生存為2009年8月,即你的摩托車安全檢驗有效期仍為2009年8月,到期必經按要求進行年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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