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日報》消息 劍河縣選聘50名本縣戶籍的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勞動保障、計劃生育服務、道路交通協管等崗位任職,聘用期限為3年。
據了解,選聘到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任職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系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干部身份,按照現行國家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每人每月555元、生活補貼200元以上,社會保險補貼每人每月246元,用人單位為選聘生每人每月繳納失業保險費13元、為每人每年繳納保險費300元,選聘生另享受用人單位出差補助、加班補助等其他福利待遇。選聘工作報名時間從2009年10月9日開始至10月16日結束,經過資格審查、筆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后,由各鄉鎮與選聘對象簽訂聘任合同。各鄉鎮參照鄉鎮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有關要求,對選聘生在任職期間的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選聘生的人事檔案由縣人才交流中心管理。選聘生如不愿意繼續任職,由本人提前30天向所在鄉鎮黨委提出解聘申請,鄉鎮黨委批準后可以解聘,送劍河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任職,一方面解決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另一方面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培養了一批有知識、有文化的新農村帶頭人。
(田景才 姜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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