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駱智冕)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討論多時的汽車以舊換新的新標準終于下發。根據財政部和商務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前報廢的老舊汽車、“黃標車”并換購新車的最高補貼標準提高了三倍。不過,記者了解到,在2009年12月份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調整方案就已公布,但截至昨日,廣州仍未有一例汽車以舊換新。
最高標準上調三倍
《通知》明確,符合《關于印發<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的通知》,提前報廢老舊汽車、“黃標車”并換購新車的,補貼標準由3000元—6000元調整到5000元—18000元。其中,重、中、輕、微型載貨車的補貼標準分別調整為18000元、13000元、9000元、6000元;大、中、小、微型載客車分別調整為18000元、11000元、7000元、5000元;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分別調整為18000元、10000元、6000元。同時,將車輛使用年計算的終止日期調整為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
《通知》要求,對已經按原補貼標準發放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各地商務主管、環保、財政部門應按有關程序進行確認,并依據新標準向車主補發差額部分的補貼資金。據了解,除了享受國家補貼外,廣州市政府也制定了《廣州市鼓勵淘汰黃標車暨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根據辦法,即使報廢黃標車不購新車或只是轉出廣州市都可獲得1500元/輛—3600元/輛不等的地方獎勵。因此,隨著國家補貼的提高,廣州“黃標車”換新最高可獲補貼達21600元/輛(對報廢老舊汽車以舊換新廣州暫未安排地方獎勵)。
廣州車主不感冒
不過,盡管國家加地方雙重補貼優惠“看上去很美”,但是廣州車主并不感冒。國家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已在2009年6月1日實施,廣州也即時啟動汽車以舊換新,記者從廣州市經貿委了解到,截至昨日,廣州仍未有一例汽車以舊換新。
廣州市經貿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回收到了換新符合標準的“黃標車”,但是還沒有車主來申請換新補貼,因為車主選購車型還需要時間。
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向寒松分析認為,汽車以舊換新要求老舊汽車提前報廢,享受補貼限制太多。車主的心理也不難理解,有的車開了10年還保養得很不錯,賣到二手市場也不只1.8萬元。特別廣州人都很務實,能開就不會太愿意報廢。“此外,政策宣傳也不到位,連不少汽車業內人士都對這個政策不了解。”
報廢“黃標車”新舊補貼標準對比
車型 新標準 原標準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轎車 18000元 6000元
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轎車 10000元 6000元
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 6000元 6000元
重型載貨車 18000元 6000元
中型載貨車 13000元 6000元
輕型載貨車 9000元 5000元
微型載貨車 6000元 4000元
大型載客車 18000元 6000元
中型載客車 11000元 5000元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7000元 4000元
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5000元 3000元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