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專家稱:開發商有辦法規避,新政聊勝于無
晨報訊 “國11條”中指出:要結合當地實際,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實際上,上海早已經采取最低3萬平方米開盤銷售的政策,也意味著開發商實際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能低于3萬平方米(除了尾盤項目)。高力國際華東區研究與咨詢部董事李慶賢認為,“國11條”中“各地明確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的政策是對上海經驗的推廣,但各地樓市市場情況不一,所以難以有定量的規定,預計各地政府將陸續出臺當地最低預售許可“門檻”。
不過,易居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對此并不樂觀,他認為“各地明確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的政策,關鍵是考驗地方政府的執行力度,在操作中困難會很多,開發商會有一些規避的手段,所以很難期望有明顯效果,只是聊勝于無。
景瑞地產營銷總監楊子江則認為,政策本質上還是希望增加供應,特別是增加近期供應,但地產行業的一個特點是產品生產周期相對較長,現在即使大量增加開工,也存在供應的滯后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的政策效果還要進一步觀察。他還認為,很多大發展商有較多資源和項目的企業,一般不會去大量捂盤的,因為要保持現金流和企業運營的連續性、穩定性,捂盤惜售的往往是中小開發商。(劉暢)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