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為每月1100元,首次高于廣東省制定的標準。
記者昨天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上述信息,這是廣州市充分發揮政府、職工和企業“三方協商機制”的成果。
3月17日,廣東省公布調整該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通知,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定為1030元/月,根據通知里關于“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標準”的規定,廣州市在該標準的基礎上做了適當上調。
廣州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08年4月,當時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80元/月調整到860元/月,本次上調幅度達240元,調整后的標準增長了27.9%。“廣州這一次調整之后的水平應該是處在比較高的位置的,應該算是一線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說。
廣州市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盧穗焜表示,該方案經過多次討論,是大多數企業比較能接受的標準。
“不可否認,部分低技術含量、低附加值及低效益的企業會因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人工成本的增加而影響其生產經營,但通過提高最低工資,也可以利用工資這一經濟杠桿促使他們加快轉變生產經營模式,提高產品附加值及生產經營效益,發揮倒逼機制作用。”崔仁泉說。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