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文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
地方政府違規擔保融資,禁!(政策解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對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加強對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財政部、銀監會等部門負責人19日就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的相關政策內容進行了解讀。
融資平臺公司清理核實范圍明確
通知明確,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臺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臺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對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于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臺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臺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
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但目前整體風險可控,不會形成系統性風險。從貸款增速看,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增速逐漸下降。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今年上半年融資平臺公司貸款新增額占上半年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比2009年全年下降約1/3,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例比年初也有所下降。
從風險程度看,多數貸款項目能夠產生穩定、充足的現金流量,可覆蓋貸款本息。另有部分貸款確實存在還款來源不足的問題,但通過變更貸款主體、增加押品或追加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其風險狀況會得到進一步改善。這些貸款不會全部形成不良貸款,更不會全部成為損失。從風險抵補看,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體貸款撥備非常充足,撥備覆蓋率都在150%以上,高者可達170%甚至190%。也就是說,即使融資平臺公司貸款中有一部分形成不良甚至損失,也有足夠的撥備進行抵補。從風險化解看,銀監會正在督促各銀行做好整改、保全和分類管理工作。通過項目剝離、公司重組、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補充抵質押等各種方式,也能夠化解一些有問題的貸款。
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分別進行清理核實,做到底數清楚;妥善處理對原計劃由融資平臺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后續資金,切實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防止造成損失浪費;明確存量債務償還責任,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防范道德風險。
對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清理規范。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臺公司,分類清理規范;新設立融資平臺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放貸管理。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要求,融資資金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對融資平臺公司放貸管理,切實加強還本付息現金流缺失等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
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嚴禁地方政府違反《擔保法》等相關規定為各種融資行為提供直接或變相擔保。
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抓緊研究建立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主要內容包括:逐步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建立有效、審慎的信貸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結合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的清查規范工作,全面推進信貸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確保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
鏈接
據統計,2008年四季度以來,地方政府配套資金中,來源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的資金占10%左右,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主要用于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等公益性項目建設。
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臺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
(《 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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