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張希才 通訊員楊勝倫) 為有效維護雷山縣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該縣政法部門堅持“保穩定、促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履行職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使法政工作取的顯著的成績。
雷山縣在2009年法政工作過程中,開展宣傳活動60余次,開展法律知識“八進”宣傳和咨詢活動111場次,制作流動標語500余幅,發放相關資料30000余份;立刑事案件273起,破130起,立治安行政案件451起,查處453起,查處率97%;法院受理各類案件596件,審結581件,審結率97.48%;審結民、商事案件386件,排查清理積案107件,執行到位240.3萬元;受理各種矛盾糾紛632件,調解成功618件,調解成功率達97.78%;盜竊案立183起,破9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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