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潘國雄) 雷山縣是苗族文化的發祥地,其語言文字、風情民俗以及民間藝術等方面都非常有特色,雷山對保護和傳承苗族文化非常重視,采取“六個一”著力推動雷山苗族文化不斷向前發展。目前,該縣苗族飛歌等11項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5個民族文化被列入省級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另有笙曲、木鼓舞等90項民族文化列入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
建立一個基地。2008年,在西江苗寨建立了苗族文化傳承基地,并創辦了占地面積3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積1700平方米,集學術研究、交流、參觀與表演等為一體的中型苗族博物館,博物館設立綜合廳、歷史廳、生活習俗廳、原始宗教廳、節日廳、生產習俗廳、服飾銀飾廳、歌舞藝術廳、建筑廳、醫藥與體育廳、苗學研究與文學藝術廳等11個展廳,多角度、深層次地記載了苗族民間文化的“精髓”。
組建一支隊伍。以縣文工團為核心,在103個苗寨組建一支老、中、青、少的苗族民間文藝歌舞隊伍,全縣各級各部門為103個苗族村寨建蘆笙場、銅鼓場、民族歌舞表演場,為苗族民間文化保護與傳承提供了條件。
開設一堂課堂。把苗族民間文化列入全縣中小學校的必修課,苗族飛歌、苗族舞蹈、苗族吊腳樓技藝、苗族銀飾、苗族刺繡等走上了學校課堂。如雷山二中開設苗語課,苗族民間工藝、文藝陳列室,鈴聲用苗族音樂,用掌坳村的銅鼓舞、苗族筍笙舞創建課間操;西江小學辦起了刺繡班、筍笙舞蹈班、苗族泥土藝術班;雷山民族職業技術學校在旅游班開設苗族蘆笙、苗族歌舞、苗族建筑、苗族服飾課程等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成立一個協會。成立雷山縣苗族文化協會,著手建立《雷山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 對語言文字、風情民俗、民間藝術等苗族文化進行登記;開展苗族文化作品編纂活動,一批優秀苗族文化作品如《蚩尤家園》、《西江千戶苗寨歷史與文化》、《雷公山苗族傳統文化》、《報德苗族》、《苗族萬年歷》、《雷山苗族歌詞集》等先后問世,為苗族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珍貴的文獻資料。
舉辦一次活動。從2001年起,每年11月月舉辦大型《苗年文化周》活動,吸引10萬苗族同胞參與,為當地農民參與苗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展搭建了良好平臺。
建立一套機制。《苗族文化發展規劃》、《苗族文化聯席會議》、《苗族文化普查制度》、《苗族文化保護與傳承獎勵辦法》等機制制度,為苗族民間文化的傳承、保護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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