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黔在線-貴州都市報 “6年官司下來,我們總算贏了!”日前,原凱里冶煉廠42名農民工的代表說,盡管官司艱難,但他們終于領到了破產清算組支付的20余萬元補償款。
據了解,2005年12月,凱里冶煉廠經法院宣告破產時,未將楊順達等42名農民工列為破產安置對象。2006年1月,42名農民工將破產清算組告到凱里市勞動仲裁委,要求享受破產安置待遇等。當年6月28日,仲裁委裁決支持了他們的部分請求。
同年7月,清算組不服裁決,將42名農民工起訴到凱里市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1997年12月,冶煉廠停發工人生活費,不再留用這些農民工。而這些農民工在8年后才申請勞動仲裁,已超過申請仲裁期限。當年10月,凱里市法院作出判決:雙方已于1997年11月終止勞動關系。
2006年11月,因不服一審判決,42名農民工向黔東南州中院提出上訴。
2007年11月,黔東南州中院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凱里市法院重審。
2008年11月,凱里市法院重審認為,42名農民工作為臨時工,在實際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對其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并為其交納至解除勞動合同時的養老保險費。
據此,凱里市法院重審判決:由冶煉廠破產清算組一次性分別支付42名農民工2619元至4771.8元不等的經濟補償金;由清算組補交42名農民工每人1687.7元的養老保險費。
2008年12月,42名農民工不服重審判決,再次向黔東南州中院提起上訴。
經多次調解,去年6月15日,黔東南州中院下達民事調解書:由冶煉廠清算組分別支付42名農民工1984.2元至5456.55元不等的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由清算組分別補交42名農民工0元至1747.6元不等的養老保險費。
然而,調解書下達后,清算組遲遲不予履行。為此,42名農民工多次向黔東南州和凱里市有關部門反映,日前終于得以兌現。
至此,這起農民工與破產清算組的勞動爭議案件,在歷經6年的波折后,終于畫上了句號。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