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陸書明)因與女友戀愛不成將女友殺死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3月9日被黎平警方刑事拘留。
經警方查明,現年37歲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家住甕安縣高坪村唐丙山自然寨。據其交待,他與其女友吳某某(家住黎平縣白巖村)去年一同在浙江臺州打工認識,并發展成戀愛關系。去年10月國慶長假劉某某跟隨女友吳某某來到白巖村家中度假,因吳某某的家人不同意二人談戀愛,劉某某便懷恨在心。
2009年10月8日,劉某某與吳某某到白巖村的后山玩耍,劉某某要求吳某某送其到黎平車站回浙江,被吳某某拒絕。之后,在玩耍過程中吳某某不慎跌到在地,劉某某心生殺念,將吳某某掐死后逃走。
吳某某的尸骨于今年2月16日在白巖村的后山發現。接到報警后,黎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干警及時趕到現場,經調查發現和家屬的指認,死者吳某某是白巖村二組楊某某之女。根據線索吳某某的生前男友劉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7日,黎平縣公安刑偵大隊干警前往浙江臺州作進一步的調查,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經審訊,劉某某承認殺死吳某某的犯罪事實。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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