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楊衛中)近日,大十字工商所成功調解一起“偷梁換柱”的皮鞋糾紛,經大十字工商所調解后,雙方握手言好,消費者對此很滿意。
據悉,2010年2月12日,消費者劉某在中博某鞋店想購買一雙34碼黑色中檔鞋,價格380元。當時鞋店的營業員說“有貨、請等等,我去倉庫提貨”。等了40分鐘營業員拿著鞋子回來了,當時劉某看裝鞋的盒子上印有34碼,沒有開盒子檢查,就付錢提貨離開鞋店。
誰知,劉某回到家中穿此鞋時,感覺鞋子很大,就認真查看,才發現鞋底上的碼數是35碼。劉某不放心又拿出了盒子的碼數再看,的確是用34碼的紙標簽張貼在35碼鞋盒上,劉某認為他們此行為是故意的,是欺騙消費者。為此劉某找到經營者進行理論,但是店主不但不賠禮道歉,還惡語傷人。于是,劉某便投訴了該鞋店,希望能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
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對此事進行深入的調查,確實此事存在著欺騙的行為。于是,執法人員針對此事對中博某鞋店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也給消費者進行解釋,調解中鞋店認識自己的錯誤,最后鞋店同意調換了一雙鞋,雙方握手言合,此投訴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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